两个人称

第一人称视角:

大概是从那个小孩躲在厕所里不愿意出来开始,我就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当老师亲自去厕所里请出又哭又闹的她时就感觉好像已经完蛋了。
可现在想想,事实上我又做错了什么呢?一个去年在朋友生日会上莫名其妙大闹而用门把我头夹了的小孩在今年那位朋友又要办生日会时,只是因为朋友看了我一眼而笃定是我不让朋友请她。于是我就戴上了“鼓励同学”的帽子——但我可以发誓我什么都没干。
很快呢,老师就来叫人找我了。那条路是我最煎熬的。虽然我太清楚了我什么都没做,可老师总是喜欢第一个怀疑我——当然这一次落在我头上也并不意外。
进门就是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以及向其他老师“炫耀”这是个多么混蛋的小孩。
最令人错愕的,莫过于我丝毫不解释——不管是吓怕了还是已经成功被洗脑认为自己十恶不赦。
于是我被赶出办公室,要求在楼道里乞求那个小女孩的原谅。
尽管我什么都没错,但是我去了。
我这么做了,低三下四。现在想想就是可能脑子有点问题罢了。

第三人称:

她就像个傻子。
还不如说就是个傻子。
你就看好了,明明知道自己是什么问题都没有的,却在被盖上了荒谬的帽子——但她竟然什么都说不出来了。明明是去年这个时候在别人的派对上撒泼大闹,又用门狠狠夹了她的头——不然寿星今年也不会不想请那个人时还会看她一眼。
明明她没有表示,没有说话,却依旧被认定是导致那个人无法去生日会的原因。
明明是可怜的,结局却是因为挑拨同学关系,孤立同学而被赶到楼道里请求原谅。
丢人吗?丢人。气人吗?气人。
可最气人的莫过于她像个傻子一样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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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评论了“两个人称”

  1. 哈哈哈哈这个上帝立场妥妥的——为熊孩子撑腰!
    这样真的爽
    很爽
    不过,
    如果让我们 “看到” 犯事儿“小孩的样子、寿星的状态、老师的状态、那个场景……会不会我们可以自发形成更多同情心和同理心?

    以及,
    一个去年在朋友生日会上莫名其妙大闹而用门把我头夹了的小孩在今年那位朋友又要办生日会时,只是因为朋友看了我一眼而笃定是我不让朋友请她。“这样66个字(含标点)的长句,让我读完有大脑缺氧感。

    其他部分不是长度都还好,怎么突然绕口令?想要讲什么别着急,讲清楚最重要。句子一长,我这样的读者就晕了(或者耐心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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