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举起了枪》

  • 那是多年前的除夕夜前夕。

    好累,我几乎昏厥,卸下身上所有的东西,毫不犹豫得瘫坐在座椅上,把靠背调到最后,闭了眼睛。可能是过了一会儿,也大概是经了许久,我的意识逐渐清醒。机舱里出奇得闷,丝毫不为过的让我以为身处在蒸拿房里——那又是一个不太好的记忆了。咬了咬牙,坐起身子,把机窗挡板打开,我凭着还残留的智力猜着,我大概快到了,很近了。缓了一缓,我开始收拾东西。氧气瓶,定位器,还有磁力手套,麻醉戒指——看上去它是新换的,上次那个已经不堪重负而光荣退役了。我动作还算麻利,自然,桌上就只剩下了一张纸。是啊,真是的,如果不是这该死的纸,这纸上该死的人,我大概此刻正享受着久违的荒漠旅行呢!
    正如我前面提到的,在我收拾停当,一脸怨气的把椅背复原——是因为我后面的一个红鼻子外国佬,咒骂着使然的——的时候,即将抵达的广播就响了,是发音很标准的俄文,带着点老毛子的揶揄的味道。我站了起来,努力在一堆人的推搡里站稳脚,也推搡着前面的人涌向机门。飞机晚点了,就像俄罗斯人的效率一样让人堪忧。
    正想着,远处人们都撑起了伞,我也察觉到,下雨了,不大不小,最是恼人。叼着雪茄的啤酒肚们却精神了,个个绽开笑颜,把客人引到自己的出租车跟前,还不忘用蹩脚的英语(我想应该是英语)说上一句,“欢迎您,最贵的游客,光临莫斯科”。当然了,我也很荣幸的接受了一位老先生的问候,感受到僵硬的笑容在脸上凝固了一会,我没有回答,一阵飞奔,像逃难似的冲出航站楼。
    来到街上,我如释重负,大口的喘着气。或许是远离了吵闹和喧嚣,我突发的有兴致起来,意识到传说中的列宁格勒大街其实还是有点味道的。街的西尽头,是滴血教堂,红色为主建筑色,上有三个金黄的“洋葱头”,中间的居高,在雨雾里泛着一种很亮的鎏光。街的两边是不同风格的商店,金发姑娘的格瓦斯咖啡厅,花镜老太太的熏猪肉店,背心肌肉男的缺斤少两的奶酪店,一应俱全。东边下去就是红场,还有大百货商场,记得里面的冰激凌和棉花糖堪称一绝。沿着街走了一段,就是我最近几天的住处了,是个一等一气派的酒店。门口夸张的摆着音乐喷泉,放眼一望净是香车美女。酒店接待人的态度更是比火还烫,灼得我直瞪着天花板。房间的地毯很漂亮,是典型的古欧洲天鹅绒红毯。我于是就着地,躺了下去。
    我喜欢这家有派头的酒店,屋里奢华浮夸的装修风格和惊艳又恰好不实用的一排衣柜,让我看着满意又舒服。沉浸在前苏联上校审阅士兵似的喜悦中,我学着电视里贵妇小姐的模样,拿来几条顶好的崭新的缎子被放在地毯上,轻盈的把脚放在上面,吃着高级的食物。最后一步,就是陷入沉思了,对了,我应该先望向窗外。看了一会儿,我便熟悉的掌握了巴洛克式建筑的基本结构,也觉得脖子有些酸痛了,便转过头来,恰巧我的电话响了——你瞧,我真是一刻也不得闲!打开翻盖儿,轻轻笑着摇了摇头,望着没有人的接待厅还要说上一句“抱歉,我接个电话,不知道又是哪个小东西打错电话才到我这呢”。富有戏剧性的是,我这场伟大而又秘密的表演刚刚进行了开幕式,就被来电人的名字所被迫终止——“爸爸~”(对的,就是有可爱的波浪号)。是的,这两个字对于我来说是很有魔力的,它能让我心脏砰砰砰地跳个不停,说不清哪个地方有一种一晃一晃的感觉,坐不下去也站不起来,活像个精神错乱的大猩猩。
    话又说回来, 孩子哪里有不接老子电话的道理,更何况我父亲对我可是一直很好很好!那就接呗,我把嘴凑到电话前面,刚想扯着嗓子大喊一声“爸爸,怎么啦”,就听到一向沉默沉稳的爸爸先扯着嗓子对听力很不错的我喊了起来:“你在哪里?吉林对吧?吃完饭了吗?在酒店了吧?你说话啊?”我先是一阵无语,您老话这么密我哪里能说话呢?紧接着是一阵慌张,因为我对爸爸说了谎,我骗他我在吉林参加英语比赛,但是我明明发了假定位和真真切切的照片,所以担心露馅的念头也就悄悄淡去。然后就是最后了,是猜疑不安,爸爸从来不会这样,他的语气音调都很着急,他那里很吵很吵,有好多好多人,说着嘈杂的鸟语。
    “我在啊,不是告诉你早就到了吗”,我扯起谎来轻车熟路,“你在哪儿,怎么那么吵,我都听不清了!”
    “哦,哦,你在吉林哈,好嘞,好嘞,那你去吃点晚饭啊,到时候给爸爸拍拍是什么好吃的,我还没去过吉林呢。”
    “哒,哒,哒”,亲爱的爸爸挂掉了吵闹的电话。???他没去过吉林?他不回答我的问题?他是喝多了吧,就这点酒量还老逞强。是,是,是,肯定是,我安慰自己。
    挂掉电话的我心里莫名的发空,那就索性就让自己放空一下吧。我很想爸爸,特别特别想。我想念爸爸身上阳光一样的味道,我想念小时候他的手比我两只脚都大,冬天还没有来暖气的时候,他就是可移动的暖气片。长大以后,我能和他做的事情就更多了!下棋,吃饭,看电影,真的好开心!爸爸对我可好了,奥对了,我是他领养的,但他时常让我忘记了这一点。
    我呢,该谈谈我自己了吧。我干的可是运输类的活,把人从阳间运输到阴间,可厉害么。我杀人,杀组织派给我的人,但是我无权知道他们是谁。我很小就杀人,不为什么诸如正义邪恶的虚头巴脑的东西,而为我们每个人的神——钱,马内!拿到了钱,我就回家,然后一点点把钱花出去,有时是保暖厚实的西装,有时是包浆鲜亮的金刚——通通的一股脑的送给亲爱的爸爸,因为他自己舍不得买。我解释说这是我比赛的奖金——我也有足够优秀的成绩让他们相信我。我想,爸爸大抵是开心的,因为他拿到这些竟然会热泪盈眶,然后语言贫乏到只会说“好的好的,看看我的乖乖,长大了呀这是。爸爸正好缺这个呢!”。但我时常觉得买的不合他的口味,有时我晚上喝了太多汤就会起来上厕所,便会不巧的碰见爸爸看着礼物发愣,然后就是在屋子里来回来去的走,又停下来。他还特别喜欢在晚上和别人打电话,一打就是几个小时,也真亏得人家没把他拉黑喽!
    正在琢磨呢,时钟突然响了,只敲一下,是午夜一点。好好好!杀掉照片上的人,我就可以回去和爸爸团聚了,我必须回去,因为快过年了,这是爸爸学会包饺子之后过的第一个年,我可是预订好了西葫芦馅儿的饺子!我腾的起身,熟练的带好一应装备,踏着酒店服务生的“晚上好,小姐”出了酒店。一到街上,便又是一阵子的风。莫斯科的风很凉,是实实在在的扎进人骨头里的那种凉。月亮很圆,足够让我看清楚街上已经没有像我一样的凌晨出游的神经病。3,2,1,到点了,莫斯科时间凌晨1:15。一位通身着黑的神经病从对面的居民楼里出来了——就是照片上的那个家伙,我的目标。我松了口气,活动活动筋骨,正式开始了今夜的任务。
    裹紧皮衣,迈开步子,我跟着他,往涅瓦大街的东头走去。一开始一切平常,这家伙迟钝得很,只管自顾自的往前走,过了一会,大约走了300米,他开始减速,我也不是窝囊废,随即暗暗闪进了旁边的百货大楼,隔着橱窗看着他的背影,缓缓侧身。他似是想到什么,又逐渐加速,慢慢的提速,紧接着,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他是个高个子的家伙,真是该死的,我不得不离开我的庇护所再次回到开阔的街道,用尽全身力气狂追不止。就这样,一场激烈的追逐战在凌晨的涅瓦大街上演,我开始喘粗气,肋下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可我没有能力去结束这场追逐战,甚至没有能力去维持它——那高个子的家伙突然停下来,转身面向我,快速地举起手枪。枪口在月光的照耀下无比清晰,无比清晰地正对我的胸口。我为什么不躲?我怎么躲!他很灵敏,我累的迟钝啊!现在写起来,写当时思绪乱如麻,我万念俱灰,心想着,这就是报应,报应啊!我杀了那么多人,现在好了,没有坏事是白做的,没有恶人是能干干净净脱离围城的,该我了,该我死了!我还去不了天堂,我该啊,我就应该下地狱!我恐怕是再也回不了家了,再也见不着爸爸了,爸爸,爸爸!
    有的时候不得不承认,玄学真的是宇宙万物的尽头。我心里想着只要老天给我一条生路,我就再也不干这该死的勾当了,让我做牛做马,干什么都行。心诚则灵也罢,阳间的罪还没赎完也好,反正最后的结果是,我没死,我活着呢!但,回头间,一道白色的影子极速斜插入大街中央,快,太快了!快到让我以为是闪电,是幻觉。“白影”未等站定,便扣动扳机,打响了那晚莫斯科最响的,最吓人的一声枪响,紧接着,大高个儿来不及挣扎便身归那世去了——我的叙述未免啰嗦冗长,前前后后只是未盈秒。
    作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废物,我完完全全地怔愣在原地,看着面前的人,看他一点点转过身。他带着护目镜和口罩,通体着白衣。
    我分不清他对于我来说,是好人还是坏人,我不知道他杀了那个高个子的家伙是为了救我,还是出于,我与他有共同的目标。
    然而,白影并不打算就此结束行动,他慢慢的靠近我,近到我们之间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但我能清楚的听到他的呼吸——
    来不及辨别他迅速移动的双手,只能集中我全部的脑子,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事情:他好像朝着我举起了枪!
    瞬息万变间,不留一丝一毫的喘息余地。
    又是一阵烦人的冷风,再是一阵彻骨的刺痛,痛感来源于小腿。
    我疼得眼前发黑,恍惚间看见白影向街的右边拐去,只留下我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涅瓦大街,守着不听使唤的废腿。
    可是,任务还得继续。自打干这行的第一天,组织就警告过我,半途结束任务,我就会变成一流大师傅手下的肉馅。我承认,我怕死,我不喜欢变成肉馅,所以,我忍着,以我能达到的最快速度想街的右边跑去。
    刚拐过弯去,便看见一个敞开的井盖,井盖下面看上去很深很深。就是这里了,白影肯定进了这里,因为这是个奇怪的井盖,井盖下面出奇的亮,是那种灯管的煞白的亮。我闭紧双眼,舌尖一顶上牙堂,闭住气门跳下井去。我怎么敢的啊?我不知道,我只记得当时的我满脑子都是穿着围裙的爸爸,在厨房里。攥出西葫芦的水。
    双脚落地,触感迷离而真实。我所有的感官都沉浸在白炽灯的照射下,简直就要瞎了!
    经过几秒,我终于能看到我所处的环境了,但我想,还不如看不到来得干净些。我大概率处于一个不知道是研究什么的实验室,两侧是各种各样的标本,往前看,好长好长,根本看不见头。天花板是金属做的,有一小块向上开着,不知道是做什么的。屋子里到处都是管子,通向哪里,为什么通似乎并不重要。这是哪里?我为什么会在这里?然而时间并不会回答我,一个无知的愚蠢的人类的可笑的问题,回答我的只有一排穿着白衣,带着护目镜和口罩的陌生人——他们就是电影里那种生物博士,医学怪人该有的样子,一点也不差。
    又过了一会,我觉得心脏已经要受不住了,这排人的中间,走出来一个戴着黑色口罩的男人。他就那么往前走,往前走,越来越近,我却不躲,是震惊到,害怕到,无措到,迈不开一点步子——这是我与他的第二次照面了,是那道白影!他终于停下了,看着我,下一秒,我所经历的,所看到的,是让我终身难忘的——他极其快速的摘下口罩,张了张嘴,又极快速的戴上,几乎没有任何挪动过的痕迹。可在这短短的不到1秒的时间,足够让我这个敏锐的观察者,看清他的所有所有:五十岁上下的年纪,朝天鼻,鼻翼较大,旁边是两道深深的法令纹;嘴角处有一道很小的伤疤,鼻梁处是棕黑色的痣;单眼皮小眼睛,眼睛略微向下耷拉着,眼珠已有些发黄。张着嘴是在说:“是我,你不该来的!”。不错,是他,我没办法相信,却又坚信,他是我的父亲,是我日思夜想,却又见不到的,父亲啊!慢慢的,他退了回去,离我越来越远。
    我仿佛明白了什么。今晚,是组织想派给我的最后一个任务,成功,就在我杀掉那家伙之后干掉我,失败,就派人干掉那个家伙再杀死我。不管任务成功与否,我都会变成大师傅手下的肉馅。因为我没有用了,但我知道的太多了。
    所以,他打了我的腿,但因为是他,所以没有穿透我砰砰跳个不停的心脏。
    他说的对,爸爸说的对,我该走的,我不该来的,他提醒过我,可我是个死倔死倔的窝囊废,我不懂。
    我不知道爸爸为什么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我也不想知道。这一刻,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我心里慢慢消逝,又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我心中熊熊燃烧。
    井外,是2点了,冬宫门口的时钟响了,敲了两下,铜钟的声音是雄浑的,旁边的小铁钟则会嬉笑着发出尖锐的声音。尖锐与雄浑交汇的一刹那,他,父亲,爸爸,举起了枪,正对着我。紧接着,铜钟二次报时,他迅速调转枪口,开出了那夜莫斯科最响,最吓人的第二声——是雷的轰鸣,雨的谩骂,无数身着白衣的懦夫,便是风和雨的供品。我没有迟愣,朝着向上打开的那块天花板狂奔而去,顺着用途未知,去向不明的管子往上攀爬,望见了莫斯科市区的满天星斗,听见了身后风雨交加的怒吼,伴着一阵阵痛苦的呻吟。而我,做了此生最明确的决定。我用不听使唤的右手,抽出腰后的手枪,瞄准混乱的人群的中央——鲜血淋漓,奄奄一息的,他。他的枪被抢走,他被堵在一群人的中央,他们抽打他,用刀使劲的,一点点的喇着他,因为他是叛徒,可恶的叛徒,所以应该得到惩罚。接着,我扣动扳机,打出从6岁开始训练以来最漂亮的一枪——一枪毙命。这也是枪膛里最后一颗子弹,我很庆幸,我把它留到了现在。就只看最后一眼,我确定了,他不动了,苦也算是受完了。现在,该我了——最后一颗手榴弹,被我攥在手心,疯狂向人群中间砸去。
    终于,我爬了出来,向着远方的星空之脚跑去。几秒钟之后,我听见身后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我看见,红色的光在下面熊熊燃烧——直直持续了几百秒钟。毫无疑问,那是疼得,那是漫长的折磨。
    那晚的夜色很美,勤劳的人啊,已经出来卖着水果和红糖了。街巷上有时也会出现几个爱逞强的酒鬼,脸红的像烂透了的西红柿,却还在把瓶子往嘴边上送。

1人评论了“《他举起了枪》”

  1. 爸爸的面容和结尾爱逞强的酒鬼依然是最让我停下阅读、发呆回味的地方。

    “我”是个有些啰嗦的家伙呃。

    既然后面父女相认和反杀是重点,感觉下飞机那里依然过长了。那里甚至可以完全砍掉。

    父女相认-反杀(哈我自造了这个词)那里作为重中之重,还是发生-发展得太快了。以至于分量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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