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夜常常是聒噪的,这里却极安静,连虫鸣都停歇了。我躺在将要被夜风干燥的青草上,直愣愣的瞪着天空。今夜没有月光,我撑着两眼皮,星辰的光明晃晃的炫着我的眼。
我来此地不为观景,不为会友。倘若此行的真实原因被人知道,大抵是要被当做精神病了。然而我确是从精神病院出来的。那是十年前,一日我在惨白的包围中醒来,白大褂和白色护士服进进出出,我的记忆也白惨惨。医生惊异的得知了我的失忆,我在各叫不出名的检查仪器间辗转一周后,医生宣布我已完全恢复,于是得以重获自由。
我用碎片拼凑,得出结论:我所失去的记忆,开始于高一那年的九月一日,醒来那天的整一年前。其间发生何事,我没有一点踪迹。
常人说人最宝贵的是青春,我的一年青春却这样无声无息的被忘却所埋葬了。几年后再次忆及此事,虽不再执着于搜寻线索,悲哀却越来越浓重。我的失忆是罕事,但忘却是常事。前行的路上,我所收获的,我所感激的,我所愤怒的,我所发誓绝不会遗忘的,都渐渐离我远去,以至于消逝,只剩下所留下的印记。然而印记也要日日褪色,往事如同冷雨落下,在灼热中消散,如同从未发生。而那些奋力,那些友与爱,那些眼见而不能动摇的现实,其意义也都失去了。
失忆前的我前十五年的人生,此刻忆来,不过是抛进沸水中的冰块,少数在消融前被拾起封存,做一时观赏后在阳光下化为水和蒸汽,绝大部分再无影踪。我的一年失忆之于我至今的所有忘却,如同一捧新雪之于整个寒冬。
然而学业与事务繁忙,连悲哀也渐渐被忘却了。
我有几年没有忆起此事了。然研究生毕业,一连几家应聘时,面试官均看见我手腕上深刻的疤痕,询问它的来历。腕上疤痕的来历,我实在不清楚,思来想去,大概只能与那一年相关;然而记忆全失,我解释不出。面试官摇头叹气,解释说我的能力不弱,然而根据这疤痕,怀疑我有精神病史,将来要是在公司闹起来,恐算工伤,出于规避风险的缘故拒用了。
于是父母限定一年为期必须找到工作,暂成自由职业者。我于是得闲,重新思忖要寻这疤痕的来历了。然而十年后再寻,旧物尽失,时人已散,早些年眼前闪过的流光也早就消散,了无头绪。
我便四处走走,且当散心。唯独这片草地和这片星空给我异样之感,却时时寻不出感受的源头。要是就此断定这与那一年有关,未免太武断;不过此处人迹罕至,黑暗又宁静,我便日日晚上来这里了。
时间流驶,月亏月盈,今夜是月圆夜了。后半夜倦意渐浓,满月在我的眼前模糊成一捧流沙。在失去意识前,它幻化成一个缺口,那是风雨操场顶棚上的破洞。
我的后背感觉到硬物。是一片塑胶地面。我睁眼,塑料棚发着晃眼的黄光,我的正前方有一个漆黑的斑块。双眼对焦,才发觉那是顶棚的缺口,透出夜空。
我从地面爬起四顾,方才我躺的地方有一个女孩。我即刻明晰这是梦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