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郭洪泽,是在一个昏暗的帐篷里。

那是我第一次去沃托里草原。它位于我国西南部,很靠近国界,是个很偏僻、很不起眼的小草原。没有人会去那种荒凉到没有任何建筑的地方,除了我。

我是个民俗学家,靠四处穷游写些见闻刊登在报纸上或者出书赚钱,所以去的地方越无人问津才好,这样别人才觉得有意思。虽然我在民俗学界没什么太大的成就,但我的书差不多能算得上叫畅销,这么些年来也带火过两三个地方。

那天我拿着相机拍落日,在取景器逐渐放大的画面里看到了一个披着兽皮的男人。一颗硕大的太阳垂在地平线上,照得那个男人剪影泛着金红的光。那个场面很漂亮,甚至有一种神秘的神圣感,但我承认我在按动快门的时候想的是:下一本书年销量至少有十五万。

我把相机收进包里,慢慢朝那个男人走去。期间被石头绊了一跤,再起身时男人已不见了踪影。我不甘心,于是凭着记忆向他最后出现的地方走去。

草原不是完全的大平地,我注意着脚下一脚深一脚浅地走着。我想着我不会就这样与十五万册失之交臂了吧,全然没有注意到危险,直到一根手臂从身后伸过来扼住我的脖颈。事发突然,我激烈地挣扎,盲目地蹬着腿,嘴手并用地试图使他松手。然而他力气大的吓人,我所做的一切自救都是徒劳。

他把我按在地上,我狼狈地拼了命反抗,反而更像案板上乱扑腾的鱼。地上的草摩擦着我的脸颊。我的脑子是热的,我的心是冷的。

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并没有当场杀了我。他在我停止无谓的抵抗后一把把我拽起来,然后押着我向草地深处走去。

袭击我的是我刚刚看到的那个男人吗?我不敢回头看,怕激怒了那人,所以我只好低头看脚下的路,胡思乱想着。到这种时候我才顾得上担心刚刚在打斗中是否落下了什么东西,担心自己的相机是不是磕着了。

再担心也没法去查看,毕竟我的胳膊还被人拧在身后。于是我抬起头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垂下去,这是我生命所看的最后一次日落吗,我想。

天渐渐地黑了下来,身后的人将我带到一小片胡杨林下,那里有八九顶帐篷,围着中心光秃秃的地上的篝火。

这是他的部落吗,我的兴奋与不安一齐涌上来。这个男人并没有杀我,只要我表现得老实一点,也许还能保全性命。再说,现在逃走绝对出不了书,最多刊个报,挣的稿费绝对不会多。所以在身后的人粗鲁地把我塞进帐篷的时候,我没有选择逃跑。

帐篷大约是人们露营时用的那种的两倍大,里面有一个石头桌子,上面放着一盏猪油灯,微弱的火苗很宁静地亮着。桌子的另一边坐着一个有点胖的男人,披着羊毛戴着眼镜,面色严肃。

“你好。”他在一片令人恐惧的寂静中开了口。

我被吓了一跳:“你会说话。”

“对。”他笑了,眼睛眯成一条缝,“来沃托里草原干什么啊?要知道,这里一年到头也不会有人来。”

“来采采风,我是个作家。”我回答。既然“绑匪”带我来见他,说明他大约是部落里的长老。我想着言多必失,于是努力显得平静而寡言。

对面的男人似乎很有兴趣,引我在他对面坐下:“作家?那你会写我们吗?”

“您介意吗?”我问。

“当然不。”他脸上露出愉悦的神情来,从喉咙里笑了几声,“很高兴认识你,作家先生,你叫什么名字?”

我告诉了他我的名字,礼尚往来也问了他的。

“我叫郭洪泽,”他说,“你也可以叫我羊。他们都这么叫。”

“刚刚带你过来的是孙天宇,叫他狼就好。”他又补充道,“他下手比较没轻没重,如果冒犯了你,我代他向你道歉。”

有意思。如果是以动物作为精神图腾的话,怎么会每个人的不一样呢?而且处于食物链上位的狼居然甘愿臣服于羊?那如果与文化无关呢?…拿动物的名字当代号,倒是颇有些杀手组织的意思。不会是什么被通缉的犯罪团伙逃到这里来躲避追击吧?我压下心中的联想,面上点了点头,然后说没关系。

郭洪泽邀请我留下来,我还念着十五万册的雄心壮志,他又说会保证我的安全,我没有任何理由不答应。我的打算是,在这里留十天。

我跟在郭洪泽身后出了帐篷,外面的篝火已烧得很旺,黑烟直直地升上去。我暗自打量了一圈坐在篝火旁的人们。都是男人,披着各异的兽皮,面色都是同样的沉静,直到郭洪泽开口介绍我,他们的眼神才一齐落到郭洪泽身上,然后在我身上巡视一圈,又望向郭洪泽。我不禁感慨于他的绝对权威,这是在小型部落才能出现的奇景。

在离郭洪泽最近的位置,我认出了我在日落时拍摄的男人。他有非常漂亮的肌肉线条和在现代社会也称得上帅的面孔,他的眼神里有一种原始而野蛮的坦率,若不是在这偏远的沃托里草原,我又开始神游天外,不知可以靠拍广告赚多少钱。我盯着他太久,他便凶狠地看了我一眼,于是我连忙撇开眼看向别处。

靠着他头顶上那瘆人的半颗狼头、连下来的灰色毛皮和胸口吊着的一颗尖牙,我知道了他就是孙天宇。

“新来的咪咪!”打断我思绪的是一个欣喜的女声。

那是个看上去二十多岁的姑娘,粉上衣白裤子,在这个部落里罕见的现代人类装扮。我没来得及深想,因为一个坐着的男人喊了她,她就坐了过去。喊的似乎是“囡囡”,我没太听清,但能看出来他们对她宠爱有加。因为这时候他们让这个姑娘坐在了他们中间,或者说,把这个姑娘藏在了他们中间,不让我看。

“那是女儿,王男。”郭洪泽告诉我。从侧面,我看见了他掩在镜片后面的眼光,我分辨不出那是什么,可能是宠溺,也可能不是。但我可以确定她绝对不是郭洪泽的亲生女儿,从长相到年龄都不像。

 

篝火旁,我们在默哀后分食了一只鹿和一锅面条。我问郭洪泽后者是从哪来的,他告诉我这里离408国道很近,他们会拿一些猎物和商人做交换。

在用餐后,忽然所有人都正襟危坐起来。“闭上你的眼睛,”郭洪泽说,“请所有的动物都闭上你的眼睛。”他又强调了一遍,我不明所以,但还是照做了。

“你在最美丽的草原之中,到处都是可爱的小动物。这里没有工作,没有烦恼,没有一切苦难。我们从猿猴进化而来,我们不过是,每天只需要3000大卡能量的动物。”

他的声音带着一种严肃的滑稽和荒诞,在空旷而无风的草原上浮着。我睁开眼,和部落里的其他人一同结束冥想。

郭洪泽安排了今晚守夜的人,又让他带我去起一个新的帐篷。我向他道了谢,发现带我的那个就是喊那个姑娘的男人。我一开始有点担心,但后来发现他并没有恶意,只是护着自己人罢了。一起在篝火旁吃饭和得到郭洪泽的认可好像是很重要的事儿,总之他现在也把我划进了“自己人”的范畴。

他个子很高,我估摸着他大概能到一米九。我跟在他身后看着他搭帐篷,他手有点笨,怎么也弄不好。“还是我来吧。”我终于看不下去,郭洪泽知道他安排来帮我的人大约只会添乱吗。

毕竟是走南闯北惯了的,我干这种事儿还挺在行,在那傻大个手里塌了三四次的帐篷很快就支好了。我回头看见他有点羞赧的笑,稍微宽慰了他几句,问他叫什么。

“狗。”他回答,“哦,你是个作家,是不是应该叫得更书面些?犬?还没有人这么叫过我,他们都没文化。”他露出个有点傻气的笑,我这才发现他其实很白,牙齿和皮肤都是。他看上去年纪很小,看上去似乎总是天真烂漫的,无论是表情还是对“自己人”概念的简单划分。要是犬的话怎么也得是个萨摩耶吧,我想着,就看到他身上的白毛披风。

他不像孙天宇那样把兽头端正而骇人地戴在头上,而是把一整块皮毛围在肩上,兽头便刚好靠在心脏前。我品出一点守护的意味,大约是源于人们对犬类代表忠诚的印象。

“不早了,你快去睡觉吧。”他说。

我点了点头,和他告别后回了帐篷。郭洪泽说我是作家,那估计要在帐篷里写作,很贴心地送了我一盏猪油灯。我点了灯,低头看了看手表,指针甚至才刚过八。这在他们部落就算很晚了,我感叹了一下。

这时候我才腾出空来检查我的东西。没有少,但是相机磕坏了。我叹了口气,难受了一会,然后把今天的事记下来。

 

外面很黑也很安静,连风声也无。莫约两个小时后我搁下笔,来到帐篷外解手。

守夜的那个男人正坐在篝火的余烬旁,听到动静便转头来看我。在黑暗中一点朦胧的火光模糊地照出他的五官轮廓。我不知道此时正把猪油灯托在胸前的我看起来是什么样,但大约是和他旗鼓相当的吓人。

“睡不着吗?”他的声音很轻,“睡不着就数羊吧。”然后他看了一眼郭洪泽的帐篷,我脑子慢半拍反应过来,羊是郭洪泽的代号。我想象着在脑子里数着一个又一个绷着脸的郭洪泽。那很催眠了,我笑着回答。

第二天早晨醒来走出帐篷,看见又燃起的篝火旁已围了很多人,我才发现我是起的最晚的。连那个姑娘,王男,也已经起来了。天早就亮了,我有点愧疚,低头看了一眼时间,八点三十七分。

十一月的沃托里草原不算太冷,但早晨的雾很大,湿气也重。身上的衣服染着潮湿的凉意,我靠近篝火几步。

“昨晚睡得还好吗?”郭洪泽从我身后走过来,“冷不冷?还是再给你加一床被子吧。”确实有点冷,被子是阴湿的,盖在身上也凉。

“我给你做一床被子吧,保证暖和。”王男说完喝了口汤,“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

“那太感谢了。”我笑着对她说。这时候有一个我不认识的男的端了一碗汤给我,我向他道了谢,他很小声飞快地说了一句没事便走了。我借着喝汤的动作掩饰自己的眼神,发现他坐在了孙天宇的旁边。

孙天宇全然不似昨晚的凶神恶煞,很阳光地冲他笑。那个男人便借着坐下来的动作揪了一下孙天宇头上那上半拉狼头的耳朵,说了句什么。

我移开眼神,发现昨晚守夜的男人坐在王男旁边,凑在她肩膀旁边笑着讲话。王男则一口一口很慢地喝着汤,时不时回他一句,然后昨晚守夜的男人就会拿毛蹭一蹭那个女孩,和犬类倒是一模一样。

询问了郭洪泽后,我知道和孙天宇坐一起的男人叫蒋易,代号是野驴,而昨晚自称犬的男人叫王广。王男和王广是姐弟俩吗?我刚想问就想起来,王男是没有动物代号的,她就是“女儿”而已。而且也只有郭洪泽这么叫,别人都叫她“囡囡”,很亲昵的样子。

姐弟俩在部落里的地位会差距这么大吗?源于同一支血脉的话通常在部落里不会有太大的差别,况且“女儿”怎么会由一个并非她亲生父亲的人叫?而且郭洪泽也不叫王广儿子,所以两人并不是姐弟?还是说,是性别问题?

虽然说大家都宠着王男,但她其实并没有什么权力,占主导地位的还是郭洪泽。而且他们和王男都不是那种关系,只是将她当妹妹或者姐姐,所以不是母系氏族。那,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部落结构,我有点想不明白了。可能是民俗学没学好吧,怪不得还是只能当取悦读者的作家。

吃完早饭王男就率先告辞了,说要去给我做被子,我再一次向她表示了感谢。

孙天宇、王广和另外一个男人要去狩猎,蒋易和一个我不认识但一眼就能从他的肢体动作看出是猴的男的要一起去国道旁的交易点,王男回帐篷里做被子去了,只剩下郭洪泽、一个不认识的男人和无所事事的我。

相机没法用了,我也怕自己出去后找不到回来的路,索性就待在营地里和郭洪泽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我绞尽脑汁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还是问了郭洪泽,王男和王广是不是亲姐弟。但我没想到他的回答是不知道。

“不知道,但应该不是吧。”他是这么说的,“这很重要么?”

“当然了。”我说。

郭洪泽摇了摇头:“我们平等地生活在一起,各司其职地让生活更美好。这就是我们部落的宗旨,讨论他们有没有血缘关系有什么必要呢?无论他们是否真的有血缘关系,他们都可以像亲兄弟姐妹一样生活在一起。”

我竟然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可我又想起孙天宇和蒋易,想起他们自称的动物。于是我问他,狼和驴怎么会成为好朋友?狼怎么会加入一个以羊为首领的部落?

郭洪泽又摇了摇头:“你凭什么觉得,狼一定要捕食所有身边的食草动物呢?他也可以和他们交朋友啊,捕食是为了生活,和友谊并不一定冲突。”

他回答完我才想起来,动物只是他们的代号罢了,又不是真的是那种动物。

 

但我错了,他们真的与自己所代表的动物有完全相同的习性。

发现这一点是在晚上的时候,郭洪泽安排了孙天宇守夜。王男拿着被子来找我,我感激地笑了笑,听见她叮嘱我说晚上一定不要出帐篷。

我说怎么了,她说今天是月圆之夜,狼会特别暴躁。若是我从帐篷里跑出来,保不齐他会把我咬死。我在被吓了一跳的同时不可避免地觉得有点好笑。虽然孙天宇确实力气很大,有轻而易举杀掉我的能力,但在月圆之夜会变得暴躁?

我笑着对王男说了声谢谢,觉得这姑娘还挺可爱的。

新被子确实很暖和,王男在被子的一侧缝上了动物的皮毛,很柔软。我收拾妥当后熄了灯,钻进被子里,然后听见一声辽远的狼嚎。我愣住了。

这不可能是孙天宇的叫声,孙天宇还在守夜,离我们很近。我宽慰自己。

然后随即就是很近的呜呜声,刨土声,脚步声。持续了一段时间后,我终于从那种不敢动的状态里脱离出来,然后坐了起来,动作很轻。我将帐篷掀起一角向外看,发现孙天宇正四肢并用地环绕着营地跑动。

就在我惊诧之时,他冲了过来。中央的火已经灭了,他的眼睛却亮得吓人。我连忙放下门帘,后缩几步。怕发出的动静太大声,我没有来得及藏进被子里。

“嗷呜——”压低了声音、带着威胁意味的叫声。

我没有动。

很明亮的月光下,我可以看见孙天宇在我的帐篷前透过来的影子。他烦躁地徘徊几步,而后离去了,我这才轻声地缩进被子里。我完全合不上眼,大脑里的每根神经都在乱跳。我调节着自己凌乱的呼吸,什么之外的都没法想。

所以在次日我看见孙天宇揪着蒋易的鬃毛和尾巴玩的时候,我的害怕占了上风。

“昨天还是被他吓到了?”王男看着我的样子调侃道。

她知道我没听她的话?我还没有辩解,孙天宇先行对我说了不好意思。我半张着嘴噎了噎,说没关系。没有看别人的反应,我低头接着吃早饭,决心还是离孙天宇远一点。

相比之下还是王广更亲切一点。我看见他驮着王男在胡杨林里玩,想着都怪孙天宇把我的相机撞坏了,不然就能记录下这一幕了。

 

和他们部落生活在一起的第四天,我开始接手一点部落里的工作。毕竟我不能总当客人,被人伺候着。

郭洪泽让我和蒋易一起去小溪边上洗菜,我便跟着去了。

我对蒋易的全部印象除了他和孙天宇玩得好之外就没有什么了,这时候我才开始观察他。说他是野驴,可能是因为他的脸比较长,高颧骨,有点瘦。和孙天宇和王广的毛皮不同,他直接去掉了驴头的部分,只披了一张棕色的皮,一条沿着脊柱的鬃毛在风中轻晃。他不常说话,偶尔笑,多半是对着孙天宇。我不知道和他说什么,于是只是沉默地走。

小溪离营地不远,我们很快就到了。蒋易似乎是部落里专攻洗菜的,动作很利索。小溪不宽,我一步迈了过去,蹲在他的对面。沉默了太久,只有流水声,我抬头看了他一眼,看到他垂下的眼睫,很乖顺的样子。

对于孙天宇来说,蒋易不应该更像猎物而非朋友吗?我暗自疑惑,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蒋易太瘦了,脸上又带着点病色,看起来孙天宇不要三秒就可以把他弄死。

“为什么在看我啊?”我这才反应过来蒋易发现了我的目光,于是连忙低头,感知到已经在溪水里冻麻了的双手。再去回忆刚刚蒋易带着笑的表情只会让我更不好意思,我于是很诚实地问:“你和孙天宇怎么成为朋友的啊?”

看见他有点疑惑的表情,我改了口:“我是说,你和狼,看起来太不一样了。”

“我们俩…性格很对吧。”他耸了耸肩,边说边又低头洗菜,“就是一拍即合,交朋友这种事情和物种倒也没什么关系。”

和郭洪泽的解释相差无几。我大约明白了,他们部落里是平等的、一致对外的,没有人会想着要自相残杀。我噢了一声,稍微对孙天宇有一点改观。

 

洗完菜,我和蒋易一起回了营地。做饭的事儿就跟我没关系了,主要是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在张罗。篝火旁很热闹,我想着别瞎添乱了,便去了胡杨林小解。

结束后,我在往回走的路上听见了说话声。我无意偷听别人的谈话,但当我意识到我听到了什么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

“羊跟你说了吗,囡囡不能再留了。”

“他和我说了,所以我把那把刀磨了磨…它现在又快又亮。”

是王广和孙天宇,我听出来了。他们要杀了女儿。他们二人与王男的互动在我脑海里闪回,这一切都是骗局吗。我的心跳变快了。

“那我到时候把火生得再旺一些,大家都得来,一个都不能少。”

“那个新来的也会来吗,这种时候,他会不会坏事?我感觉他还挺喜欢囡囡的。”

“他想怎样都由不得他了。”

“行。”

“不过囡囡的帐篷怎么处理?空着怪可惜的。”

“羊说留着,总归还会有新的人来的。”

两人的声音伴随着渐远的脚步声越来越小,我却越来越明晰地听到自己的心跳。我转身背靠着树干。他们马上要献祭囡囡了,他们还在对话中提到了我。我确实很喜欢囡囡,那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小姑娘,活泼、热情,使我想起我早夭的妹妹。

我很沉重地喘息着,感觉比去小溪边还累。就在我脑袋嗡鸣的时候,我察觉到了身后的视线,有人来了。我很难说自己被发现了偷听他们的计划后还能活下来,我感觉到我的胃在痉挛。

然后我猛地回头。

是蒋易。

我放下心来。

然而我又忽地想起他与孙天宇的关系,想起孙天宇和王广的对话。都是野兽,我想,狼果然阴险,狗也未必忠诚。

蒋易脸上是温温的笑,跟我说开饭了,大家在等我。

我沉默地跟着他回到篝火旁,发现囡囡的两侧依然坐着狼和狗。我感到一阵恶心,在蒋易旁边坐下。

 

吃饭的时候,我听着身边的人聊得畅快,但我知道他们的这样或那样的外表下都是同样的野蛮和残忍。我为我一开始见到狼时对他产生的那种想要带他离开去城市的想法感到厌恶,为直到不久的刚才都认为狗的性格很好的判断感到作呕。然后是羊,他也知道这个计划,狼提到了他。

羊就是以这样伪善的面孔一直在招待我,我的脑袋有点眩晕,食欲也不是很好。于是放下碗筷,说我先告辞了。羊留下了我,说再等等吧,我们一起做冥想。我不想露出我知晓此事的破绽,所以忍住不适同意了。

于是大概火烧完一把树枝的时间后,羊又说了那一套词,说到处都是可爱的小动物,说这里没有烦恼没有苦难。

几乎是羊一说完我就起身回了帐篷。我没有心情也没有胆量把这些遭遇记到本子上,所以径直缩进了被子里。被子内侧的绒毛蹭着我的身体,我又想起了囡囡。

我干躺在床上,睡不着。“你还好吗?”外面传来陌生的声音,我本来不想理他装作睡着了,但是又觉得是来关心我的,这样把人家晾在外面好像不太好。所以我还是起身拨开了门帘。

是那个负责做饭的人,叫吕严,代号是猪。我没和他说过话,因为羊跟我说他是个怪人。虽然我只看出了他饭量过分地大,我还是听了他的话。但是这下如果羊是这样的不可信的话,那我觉得吕严应该是个好人。

见我开了门,吕严把一碗汤递给我:“我看你好像不太舒服,猴子说合欢皮是安神的,给了我一点,我就煮了碗汤。”

如果我判断错了,其实吕严也不是好人,他来是要毒死我的话就毒死我吧,我无所谓地想,然后很快地喝了。

药很苦,但我喝完没有马上就死,所以我请吕严进了帐篷里坐坐。

“囡囡到底是什么人啊?”我拐弯抹角地问。

“不知道,”吕严皱了皱鼻子,“在我来之前她就在这儿了。她好像是牧民的女儿,走失了才来到我们的部落里。”他见我喝完了就把碗接了过去:“我帮你把碗送过去哈,要是送的晚了雪豹就不洗了。”说完他就出去了。

听了他的话我更加困惑了,什么叫“来之前”?他和我一样也是来沃托里草原偶然遇到了这个部落的?但似乎他加入了这个部落后也开始认为自己是动物了。

大约是个心志不坚定的人吧,这么快地放弃了自己的人权,甘愿沦落、兽化了。

那囡囡呢?她是牧民的女儿,而且自认为是人类,听上去倒是很符合一些献祭的要求。我呢?我忽然想。我是个民俗学家和作家,自认为是人类,无知地闯入了一个动物文化的部落。下一个被献祭的会是我吗?我觉得吕严肯定还知道些什么,但想及至此,我已两股战战。

我把记录的本子塞到了背包的最底下,不敢看我以前天真的文字。我把摔坏的相机也收起来了,因为它幽深而空洞的瞳孔看得我发慌。

然后我又惴惴不安地躺回床上,盯着帐篷顶,几乎没怎么睡着。看着天慢慢亮起来,我带着眼下的青黑和羊说我可能病了,然后就回了帐篷里接着躺着。我确实不太舒服,精神衰弱、头脑发胀。我听见羊说了蒋易几句,大概是说昨天带我去溪边洗菜是不是让我着了凉。我暗自对蒋易说了声抱歉,翻了身昏睡过去了。

 

那一天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囡囡在傍晚还来看了我,送了我一个她亲手编的花环。嫩绿的枝桠上是洁白的小花,很漂亮,刚好戴在我的脖子上。我不知道她从哪里摘来的这么漂亮的花,但是我知道她一定费了心思,我很感激地冲她说了谢谢。我知道我因为精神不好,笑得一定很丑很勉强,希望她不要误会吧。

囡囡很关心我,轻轻地摸了摸我的头顶。我蹭了蹭她的手,让她还是赶紧走吧,别到时候传染了她。她很乖,点了点头,叮嘱我要好好休息就走了。她好像叫我咪咪,我看着帐篷的门缓缓拉上,可能是她给我起的爱称吧。什么怪称呼。我轻轻地笑了,静静地阖上眼。

可能是睡了一整天的缘故,天才刚蒙蒙亮就我醒了。托囡囡的福,我的病好了。

出了帐篷看见囡囡和狗混在一起,我的心一下子就沉下来。

“囡囡。”我叫她。

她回头看向我,眼睛里是高兴的光:“咪咪!你的病好了。”

我嗯了一声,走了过去。我不想让她和狗一起,狗是想要害死她的。但我不好意思直接插入她和狗之间,所以就在她另一侧坐下。至少狼不会和他一起了,我这样想。果不其然,狼出了帐篷后发现囡囡身边没位置后就拉着驴在一个大约是叫李嘉诚的男的身边坐下了。

然后这时候我听见狗说:“囡囡,我有一个礼物要送给你。”

我很警觉地把注意力放在了两人的对话上,为了遮掩故意没有去看他们俩。但是囡囡很惊奇地说:“咪咪,你的耳朵会动!”

我转回头来冲囡囡笑了笑,又动了动耳朵。

囡囡把注意力放在了我的身上,没有接那个烦人的狗的话。狗好像有点生气,扒拉着囡囡说为什么不理他。囡囡于是说,那你要送给我什么礼物啊。

狗说,一把刀。

我心中警铃大作。

囡囡说,你怎么这么好,是关心我的安全吗?

狗点了点头,我可以看到他摇得飞快的尾巴。他说主意是他出的,刀是狼磨的。

我皱了皱眉,很尖刻地直接问,你为什么要给囡囡送刀。

因为她今天就要走了呀,狗说。

我怔住了。

 

囡囡为什么要走?我盯着她,她便来安抚我:“没关系的,我就是去找自己的爸爸。找到了我就会回来。”

我不觉得她能找得到,所以站起来径直去找羊。

“是你让她去找爸爸的吗?”我问。

“她自己也想找的。”羊没有否认。

“她对自己的爸爸在哪一点头绪都没有,怎么可能找得到?”

“我告诉了她,她的父亲在哪。”

“你怎么知道她爸爸在哪?”

“我不需要真的知道,只要她离开这个部落就好了。”羊的声音很轻。

“为什么?”

“她叛逆又傲慢,我不允许这样的残次品留在部落里。”

我很生气:“你污蔑囡囡,她不是这样的!”然后冲出羊的帐篷去找吕严。

吕严正瘫坐在一个木桩旁看李嘉诚和张兴朝跳舞,笑得前仰后合。看见气冲冲的我,他拉着我坐下和他一起看。我原本很生气,看着看着也渐渐忘了气,笑了起来。

李嘉诚是雪豹,皮肤很白,长长的尾巴随着动作摇晃,我的视线也跟着他的尾巴跑。张兴朝是猴子,跳得就没那么具有观赏性。他们还会一边唱一边跳,唱一些“小羚羊露出洁白的牙床”“心怀希望,无比豪迈”一类的无厘头的内容。

一曲毕,吕严乐呵呵地说他们这个可以在晚上囡囡的送行会上跳。我这才又想起来我来找吕严的目的。“囡囡的来历到底是什么?”我问。

他很深地看了我一眼:“你知道吧,人类有一句谚语,好奇心害死猫。”

“我又不是猫。”我说。

他叹了一口气:“反正你晚上就不记得了,我告诉你吧。”

他开口讲述的第一句话也是,囡囡是一个叛逆而傲慢的小女孩。我又一次反驳说她才不是,吕严拍了拍我,让我听完。他说羊在给人洗脑,让他们变成动物。然后他报出了好多我不认识的名字,我说他们都是谁啊,吕严似乎是很无奈地看着我,然后说了李嘉诚和张兴朝。

囡囡是叛逆的牧民的女儿,所以在羊念冥想词的时候她没有闭眼;囡囡是傲慢的牧民的女儿,所以她承认了别人是动物,却不承认自己是动物。她没有被完全洗脑,所以羊不要她了。我呆住了,脑子有点转不过来。

羊管囡囡叫女儿也是因为他怕囡囡会凌驾于他之上,吕严说,囡囡是后来狗给她起的昵称。

我说,那离开这里对她来说是件好事对吗。

我没有得到他的回答,自讨没趣走开了。

回到囡囡这里,她身边围着狗、狼和驴,我很伤心,因为我的位置被狼占了。但是看在他不是要献祭囡囡,我还污蔑了他的份上,我就不和他计较了。

 

晚上的送行会前,吕严突然把我拽到一边,抓住我的手说:“王男在外面不会过得好的,她认谁都是动物。”我没有听懂他在说什么,问他说,王男是在说囡囡吗?吕严叹了一口气,苦笑着问我:“你想做快乐的猪还是做痛苦的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是谁,我问,然后抬起手抚摸他下垂的眉尾。

吕严摇了摇头,把我带回篝火旁。我不明所以地看了他两眼,他冲我微微扬了扬嘴角,我于是也冲他笑了笑。

我们一起大声唱歌,唱上午李嘉诚和张兴朝编的歌,把橘红色的天空唱成黑色。狼唱歌很好听,囡囡、狗和驴唱歌都不好听。我们一起开怀大笑,从来都是早早进入帐篷的夜晚难得的喧嚣。狼和狗把刀送给了囡囡,囡囡很高兴;囡囡送给了我一张猫毛皮,我很喜欢。

羊说我们再和囡囡做最后一次冥想吧,我看着大家亮晶晶的眼睛和明媚的笑,然后闭上了眼。

你在最美丽的草原之中,到处都是可爱的小动物,羊说。这里没有工作,没有烦恼,没有一切苦难。而你不过是一只,无忧无虑的猫。

我睁开眼,看见大家都牵着手,看着我。

羊说:“我们一起走到小溪边送女儿最后一程吧。”我们都说好,于是狗和狼扶着囡囡上了羊牵来的一匹高大的马,我也披上了囡囡送我的猫毛。我们排着队向小溪边走,我站在倒数第二个,前面是猪,后面是羊。

到了小溪边,我们目送囡囡顺着溪水的流向骑着马远去。有一种惆怅漫上我的心头,于是我坐在了小溪边,看着溪水流淌。猴子看到后也效仿我,雪豹看到后效仿猴子。最后大家都坐了下来,又开始低低地一起唱歌。

我在水里看见了自己的面孔:长长的胡子,竖起的瞳孔,尖尖的耳朵。

就在我欣赏自己的样子的时候,羊凑过来对我说了三个拼在一起毫无意义的字。我很不解,问他是什么意思。

他说没事,然后用手摸了摸我的面颊。

我蹭了蹭他的手。

“喵”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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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来源于《喜人奇妙夜2》八仙子毕业大戏《羊来咯》(故此文带一点点同人衍生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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