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威同人文

海明威同人文

 

 

威尔逊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有猎枪和猛兽。

 

他的猎枪比年纪更有故事。

 

那杆枪是他父亲留下的。威尔逊十五岁就跟着父亲学打猎,十七岁独自猎杀第一头雄狮,血腥味混着草原的风,成了他年少时最熟悉的味道。

 

他见过太多生死了。

 

有的富人为了展示威猛滥杀野牛,白人猎手为了一张完整的虎皮,不惜放干猎物的血;他也见过人性的凉薄,那些衣着光鲜的主顾,转头就会把他的名字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他是个“枪法很准的向导”。

 

二十岁那年,他救过一个迷路的英国女人。女人的丈夫在狩猎时被豹子咬伤,她跪在泥地里求他,眼泪混着尘土糊了一脸。威尔逊背着男人走了三十里路,送到最近的急救站。男人醒来后,瞥了他一眼,丢给他一沓钞票,连句谢谢都没有,只叮嘱他“别对外人说这件事”。威尔逊什么也没说,把钞票塞回女人手里,转身走进了草原。从那天起,他就明白,这些远道而来的有钱人,心里装着的从来不是狩猎的快乐,而是欲望和虚荣。

 

梦醒了,窗棂上的月光正褪去,晨曦漫过堆满稿纸的书桌。

 

威尔逊猛地坐起身,指尖还残留着猎枪的粗糙感,鼻腔里似乎还飘着草原风的腥气。他怔怔看着自己的手——干净,没有厚茧,更没有疤痕。桌上摊着本泛黄的书,扉页印着《乞力马扎罗的雪》,他的名字,正洇在铅字里。

 

良久,他意识到了什么—他是书中人。

 

这个认知像子弹一样正中心脏。那些富人,那些权贵,一切的虚荣和欲望,也不过是别人故事的注脚罢了

 

威尔逊轻嗤了一声:“管他妈是谁写的,老子现在不用面对那些虚伪了。”

 

威尔逊踉跄到窗边,窗外没有草原,只有袅袅炊烟,平和得刺眼。他摸了摸脸颊,没有狮子留下的疤,也没有风吹日晒的伤痕。

 

可威尔逊内心像空了一块。

 

梦里的父亲、男人的鄙视,麦康伯夫妇的欲望,清晰得像刻在骨头上。他忽然懂了,梦里那些不肯同流合污的较劲,管他妈是谁写的,那些血腥味、露水味,都是真的。

 

他开始怀念草原猎杀的血腥了了,那是一种毛骨悚然的瘾席卷全身,他开始怀念人性的欲望了,怀念那些一眼能被自己看透的虚伪,让他有一种洞察他人内心,凌驾他人之上的得意…

 

风吹过,掀落一页稿纸。威尔逊捡起,盯着海明威的名字,笑了。

 

他走到书桌前,拿起笔,在空白处写下:

 

我的生命,还在草原上。

 

他点燃一根烟,向着远方眺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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