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想要唐氏。
于是他启动。
他的世界从此变成了唐的。
一
凉风习习,月色皎然。竹林中幽静无声,只余鸟鸣。
忽地,一抹剑光闪过。
那是怎样的剑,怎样的光?
剑在人手,那使剑的又是怎样的人?
剑是金色的剑,人是黑衣的人。
他的剑指向何方?是竹子,还是明月?
答案已然明朗。
竹林一片轻响。
竹子岂会自己发声?
难道这长久静谧的竹林里,还隐藏着第二个人?
连片的竹子倒下,却不见人影。
黑衣的人并不停顿,继续向着前方疾行。
他在这行混了二十年,是极为老练的杀手。
他夺去过无数的生命,因此最懂得自己的生命的可贵。
生命岂非是飞萤一般的物体,最是美丽,却又脆弱?
虽然任务失败,但他不会放弃,他甚至筹谋好了下次伏击的地点。
他走了,走的飞快。
他自信自己的身手,他曾经在三十余位一流的高手围剿中凭借身法逃出生天,纵是大内皇宫他亦可来去自如。
他觉得江湖上能够伤到他的已不过五指之数。自己全速离去时,纵使对方在暗处,也不可能追上自己。
可惜他错了。
他最后看到的是一抹银光,和他已没了头颅的身体撞在了一颗老竹上。
他闭眼前,感到很可惜。
因为他始终没能感觉到被长剑剖出肠子的感觉。
二
三日前。
一单特殊的委托到了摄魂楼。
要他们杀女人的不少见。而杀一个手无寸铁、孤身一人的女人,却是很少见的。
但另一个名字,让他们不得不握紧手中兵器。
阴风剑!
这个名字在江湖已绝迹多年,但江湖的后辈,没有没听过他的故事的。
塞外破匪,千里救友…
在以义气为尊的江湖,没有人不尊敬他。
更何况他的武功亦是江湖一绝。
这位唐夫人,乃是“金山龙”唐允汶的遗孀。
一个死人岂足为虑?
可他的朋友,却是以义气箸称的“阴风剑”薛晴雨。
在座的人都可以肯定,只要阴风剑听闻了金山龙的死讯,无论相隔万里,必将来护友人的遗孀。
而现在有人要请他们去杀这位唐夫人。
偌大的厅堂寂寥无声,直到角落的阴影中咀嚼声越来越大。
忽然,这咀嚼声也戛然而止。
一个人在阴影中站起,走出。
黑衣的人,金色的剑。
剑的末端还串着一截肠子。
诸刺客看向他,眼神中夹杂着尊敬,和恐惧。
甲六越众而出,他的身材并不高大,眼神也并不犀利。
这正是一个刺客需要的。
正因如此,委托者目光中透出了满意。
“‘金花剑’甲六?”
“嗯。”
“我只有一个要求。”
他的脸忽然因痛苦而扭曲,一字一顿的:“把她的心剜回来,带给我!”
三
于是他去了。
这位唐夫人在夫君死后,孤身南下,将至一片谷地。
金山龙虽然武艺高强,享誉江湖,但他的夫人却是一点武也不会的。
甲六在白日已见过这位唐夫人,她仍是孤身一人。
但哨子则告诉他,她在夜晚出行。
这是很反常的行为,甲六本应因此而警惕。
但他还是藏在了那片竹林—她的必经之地。
他的牙关在叩击,手中剑却更稳。
这位雍容华贵的夫人,无论是面容还是身体都保养得极好。
在那大家闺秀的外表下,她的肠子会是什么味道的?会不会有胭脂的香味?
还有那过去的传说,阴风剑,他的肠子会不会比常人更加坚韧和弹牙?
他的心在狂跳。
明月升空,竹林寂然无声。
她还没有来。
甲六暗叹一口气,他知道她不会来了。
夜宵少了一份,虽然可惜,但也无妨。
他出剑了!
他的剑是金色的,但其上却有这暗红色的斑点。
那是洗不掉的血迹。
因此,他在江湖中被称为金花剑。
同为剑客,他感受到自己的剑的激动。
他的剑很快,他相信,只要阴风剑潜伏在附近,这一剑必能击中他。
到现在为止,没人能躲过他的剑。
所有妄图挑战他的人,都成为了他剑上新绽的一朵残梅。
而这剑上的最后一朵花,来自他自己。
他到死都没想到,这世上会有一柄剑,能在他施展轻功时,从背后赶上他。
甚至那似乎都不是一柄剑。
他只看到下颌处银光一闪,然后他无头的身体便离他而去。
那仿佛是在脖颈处升起的明月!
于是他倒下了,鲜血染红宝剑。
不远处,一个人不知何时已站在那里。
银色的人,银色的剑。
岁月染白了他的鬓发。
而他的身板仍然笔挺,如他的剑一般。
锋利的剑,锋利的人!
如此锋芒毕露的人,为何要归隐江湖?
那是另一段故事了。
他忽地消失在了林中,仿佛只是夜色中的鬼魅。
片刻后,他出现在了竹林外小村中的客栈。
剑入鞘,人已归。
唐夫人已在客栈中等着。
见那如鬼魅般的身影出现在房中,她并不惊慌,只是淡淡笑道:“薛大哥,回来了?”
薛晴雨点点头:“嗯。”
岁月带给人的不只有体力的衰减,对于美人,时光则是增醇的风味剂。
眼前的她,虽然卸去了往日的金镯银饰,但时光带给她更珍贵的装饰:气质。
她的眉眼柔和温顺,她的身材丰腴有致,她的话语让人如沐春风。
神明的刻刀无形,将她雕刻成一切漂泊的男人心目中最美好的女子。
唐夫人微笑。她的微笑多么美丽,无数武林中人,都为她一笑而倾尽所有。
她与薛晴雨认识三十年了,他们之间已心照不宣,无需多问,一切尽在不言中。
薛晴雨转过身,推门出去。
“薛大哥,请留步。”
羊脂玉般的手腕上,躺着一方手帕。
这名令无数英雄豪杰神魂颠倒的美人,正关切地看着薛晴雨。
“薛大哥,你的帕子脏了。”
薛晴雨脚步一顿,忽地消失在了门口。
与那块帕子一起。
四
薛晴雨的房间黑暗。
这位江湖闻名的阴风剑正静静的躺在床上,如竹林中的甲六一样安静。
可甲六已是个死人。
难道薛晴雨也已经死了?
他没有一丝呼吸,胸腔像石头般僵硬。
过了一阵,他的四肢渐渐开始抖动。
抖动越来越剧烈,整个人如筛糠般颤抖。
片刻后,抖动忽地一停,随后一声长呼。
薛晴雨不知何时已睁开了双眼。
但他的眼中满是痛苦和一种更复杂的神情。
他有病。他被他的病已足足困扰三十年。
他在道观和寺庙里辗转,避世十年,仍然没能摆脱这该死的病。
直到他听说了金山龙的死。
他知道唐夫人一定会下江南,他也知道一定会有人想杀她。
一旦没有了那条龙的庇护,江湖的风雨必会立刻压到这位弱小的女子身上。
他不能让挚友的遗孀被人欺侮。
于是,今日清晨他们在这座小村中相遇。
十年未见,他们却一眼认出了彼此。
人与人之间有一种关系,就是无论相隔多久,无论变化多少,他们总能一眼认出彼此。
这是灵魂的感应!
她坐在客栈的角落,质朴的灰衣,寡淡的清茶。
他推开门,停顿一刹,随后静静走到她的邻桌,坐下,不发一言。
对于他们,言语已是那么多余。
这两位经历了数十年风雨的人,久别后的重逢,也只是一笑了之。
薛晴雨本以为,经过十年,他的病即使还在,也不会立刻发作。
可他错了。
这并不致死的病仿佛种在他的骨髓里,一见到她便又重新绽放,生出那令人作呕的血色毒花。
病发之时,无数嶙峋的指爪将从他的影子中探出,紧紧地束缚住他。
于是他怒吼、挥剑。
他用野兽狩猎般的欲望压制住另一种欲望—一个雄性最原始的欲望。
他恨这种病。
十年间,他自创了龟息之法,终于压制住了这种病症。
可他又遇见了她。
她实在太美,时光带给她的,仅仅是宁静的风和母性的光。
看到她,薛晴雨的身体便泛起热浪,甚至比以前更为激烈。
即使杀了甲六,也无法压制住这股情欲。
可若是就此离去,他又放心不下。
房门响了。
薛晴雨拿起剑,打开门。
她正站在门口,笑着。
五
“你不该来。”他道。
“可你需要我。”她道。
这位风华绝代的美人绕过薛晴雨,走入房中。
她坐到床边,回头看向她的薛大哥:“允汶走了…”
薛晴雨默然。
她道:“他走得那么突然…金山之龙…就这么轻易地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盈盈的泪光映着月色。
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才会展露出自己脆弱的一面,那是枕边人离去后的寂寞与茫然。
“这个世界上,我能信任的人只有薛大哥你了…”
而薛晴雨又岂非如此?
归隐的十年里,他认识的人和认识他的人,要么销声匿迹,要么死于争斗。
当他回归江湖时,竟仿佛已来到一个全然不同的世界。
这吃人的江湖!
月色如水,两人各怀心事。
一双柔软的手忽环上了薛晴雨的脖颈,耳边呼气如兰。
“薛大哥…”
薛晴雨暗叹一口气。
随后,他出剑了!
他的剑清冽而寒冷,纵比天上广寒,亦有过之无不及。
环抱着薛晴雨的女子脸色突变,一个纵跃,跃上窗沿。
唐夫人岂有这样的身手?
她根本不是唐夫人!
“玉面狐,谢谢你,让我重温了江湖的感觉…”
薛晴雨的剑不知何时已回到鞘中,他道:“你的任务失败了,不过念在旧情,我不杀你。”
玉面狐脸色惨白,她声音颤抖:“你是何时发现我的?”
薛晴雨道:“在你敲门的那一刻!”
玉面狐叹道:“阴风剑竟还如此锐利,看来我是讨不到好了,告辞!”
言毕,她身形一闪,消失于夜色中。
薛晴雨默默躺回床上,玉面狐方才所为已再度引发他的旧疾,何况她还顶着那张脸—那张他再熟悉不过的脸。
他从衣中拿出一方手帕,那是唐夫人方才给他的。
身体愈发燥热,他忍不住要拔剑。
忽地一股香气钻入鼻中,幽幽地叹息,柔软的手握住了他颤抖的腕。
之后的事,他便不知道了。
六
清晨,阳光打破了房间的闭塞。
薛晴雨已睁开了双眼,直挺挺地盯着屋顶。
他已盯了半个时辰。
他无数次想跳起来,挥剑斩下自己的头颅。
然后他又强行压下这念头。
他知道昨晚上发生的一切,可他不愿去面对。
他恨自己的怯懦。
“总有一天,我会下来找你的,唐兄…”
“只是现在,我还有不得不做的事!”
他写了一封信,从隔壁屋门缝塞入,随后便只身出发。
一路上,又有数人要刺杀这位江湖有名的女子,不出意外皆死于一道剑光之下。
此行的目标是龙城山庄,那是唯一能庇佑唐夫人的地方了。
天色渐沉,两人在一处小镇客栈重聚。
又一日风尘,在唐夫人的脸上留下了几丝疲惫。
薛晴雨心里隐痛,她曾如春光明媚,如今也被寒风揉皱了面庞。
唐夫人笑道:“薛大哥,今天也多谢你了。”
任谁都能看出她的笑极为勉强。
薛晴雨忽然想抱住她。
可他没有。
时间早已磨光了少年的热情,坐在这里的,岂不已是两具徒有空壳的死尸?
可惜路还得走下去。
无论是为了那些已死之人,还是他们自己。
薛晴雨仅略点头。
他的病又发作了。
他已不能在此长待,他感到身体愈发难以控制。
他只好杀人。
还好附近要杀他们的人也不少。
夜幕已至,薛晴雨拂去剑上血迹。
他的剑很快,快到即使杀人也往往不会沾上血。
他发现他的剑变慢了。
这不是一个好迹象。
他收起剑,回到客栈。
七
无论何时,这家客栈的灯总亮着。
任何人来到这里,都能将这片温暖的光辉当做夜晚时的归宿。
包括这位孤独的剑客。
他知道她还在这里等他。
但他所再见到的她,可还是往日那般温婉的样子?
密闭的房间里充斥着诡异的香气,一樽酒倾洒在地上的褥子。
她平日穿的那身灰衣随处散落着,她的身上只剩一层羊脂白玉般的肌肤。
这诱人的酮体,正随意倾倒在榻上。
她旁边跪着一个皮肤黝黑的矮子,身上亦一丝不挂,背对着来人,正肆意地冲锋着。
薛晴雨怒了。
他一进屋,就已闻出这是南岭独有的迷魂香,一般的武林高手都能放倒,何况一位身无武艺的弱女子?
矮子已经全神贯注,全然没有注意到门口的人。
当他看到面前的墙上忽然裂开的一道缝隙时,他的头也从脖子上飞起。
鲜红色的怒意喷溅而出,染红了一整片屋顶。
薛晴雨握剑的手在抖,他的全身都在颤抖。
不同于修炼龟息术,这是一只野兽灵魂最深处的剧烈情感。
杀戮!
他的剑饿了。
他要杀戮!
别人称呼他为“阴风剑”,正是因为他的剑所过之地,只余死者的尸骨与阴风!
为什么客栈掌柜没有拦住这个贼人?
为什么会让他有机会闯入这个房间?
为什么没人杀掉这个南岭的妖人?
为什么…
薛晴雨终于明白了何为孤独。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永远跟在他左右,无时无刻地帮助他。想到他所能想到的,做到他所未能做到的。
她曾经似乎是这样的人,可命运终于让他们分离。
再见时,她已和别人成亲,金山龙确是一位豪杰,他相信她以后会过得很好。
她从此成了唐夫人,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
他愿意从此在暗处守护这对璧人。
直到他不得不归隐。
他年少时也因一时意气做过许多天下闻名的大事,但他的恶病让他不敢接近女人。
他觉得那是在玷污自己。
他封剑十年,为她重出江湖。
可这就是最后的结局吗?
他如梦初醒,随手扔下剑,冲上塌去。
她尚有鼻息。
他松了口气。
薛晴雨将她身子翻过来,取来干净的被褥,轻轻盖好。
他不想在这个屋里久待。
他要在门口守至天明。
身后忽然传来微弱的呼唤。
“薛大哥…”
薛晴雨回身。
窗外月光渐亮。
唐夫人眼角闪烁着银光。
这银光比世界上最锐利的剑更能刺痛他。
他抱了上去。
这数十年空落落的胸膛终于遇上了新的温暖。
“惜月…”
他呜咽着。
她拂过他的头发。
他们之间无需多言。
“我不会再丢下你了…”
初稿,感觉写的不太行。
给的三句没太写出来。
通过各种曲解才勉强写完了(
神仙队友(((
另附中途灵感突发写的(可能会引起不适,慎看)
二
甲六是摄魂楼最强的刺客,他使一柄金色的剑。
他的任务从未失手。被他盯上的人,即使侥幸躲过三年、十年,都最终死于他的剑下。
他有一个癖好。
他觉得人的肠子最是肮脏,不配留在体内。
而它又最是美味。
九岁那年,他偷拿地主的短剑想要剖出自己的肠子时,被地主的夫人发现。
她立刻喝止了他,将他一把推倒,抢过了这柄镶满玉石的宝贝。
他还记得她的尖叫:“滚!死外边去!你哪怕被野狗咬死,被痞子捉去炖了,也别死我们家里!更别想玷污这件宝器!”
她一脚将他瘦弱的身体踢飞,在地上滚了几圈。
他从小就没吃过面食,他觉得泥土既管饱,又随处都是,何必还要去偷抢别人的吃食呢?
尤其他更小的时候捡到过一条小狗。
它跛了一条腿,因此被大户人家丢掉,只能在街上流浪。
他看到这条小狗,就仿佛看到了自己—他也是一样的无家可归。
于是他将小狗五脏剖出,炖成一锅美味—小狗太瘦了,身上几乎一点肉都没有。
他一向敌视和自己相似处境的生灵,因为他们会抢走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吃食。
尽管那都来自于下水沟的角落。
那一次他在狗的肠子中吃出了一坨软糯的棕色物体。
于是他再也不吃五脏。
于是他开始憎恶自己的内脏。
当地主夫人那臃肿的眼恶狠狠的盯着自己时,他浑身忽然开始颤抖。
他又想起了自己流浪的那段岁月,那时的人们岂非也是用这样的眼神盯着自己的?
即使他们将自己捡了回来,给了自己工作和住的地方—与一群猪隔壁。
即使那被称作老黄的光鲜亮丽的管家也用这样的眼神看着自己。
但他第一次在这位夫人眼中看到这样的神情。
或许是他们已经不再需要自己,又或许只是她的心情不好。
他突然想呕吐,他感到被背叛。
他忽然无比想要剖出面前的人的肠子,去细细的咀嚼其中的滋味。
尝尝负心之人的滋味!
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地主一家人已经倒在了地上,残缺的内脏满地,唯独没有肠子。
鲜红的血,金色的剑。
十年后,他成为了摄魂楼最强的刺客甲六。
他发现自己又迷上了肠子的味道。
他能在其中回想起流浪时人们对他鄙视的目光,和他们的肠子被自己亲口嚼碎时绝望的眼神。
他喜欢这种感觉,
每次任务中,他都会把对方的肠子活剖出来,当着对方的面咽下。
仿佛他的敌人不是敌人,而只是桌上的一盘美肉!
没有人敢忤逆他,自从他吞下了摄魂楼上任楼主的肠子后。
自此之后,他在江湖中名声大噪,恶名很多,上门求他的人更多。
对于这些委托,甲六来者不拒,他只有一个规矩:凡是他杀死的人,他都会把对方的肠子吃掉。
没人能拒绝他,没人敢拒绝他。
否则这位摄魂楼的第一刺客又会多一顿大餐。
而且个人感觉故事节奏也有点快,但是写不动了(悲
如此令人绝望的词写出了如此有趣的故事,太强了。
很绝望了😭
还有一位拿到了“原神”“跳舞”“猥琐的”的哥们👍
爽了,你写的比我好
@aegle,细细地数啊,月亮有几颗?
主要你那个实在太难了(
如果把跳舞换成启动👍
实际上我给了他原神,于是他给了我启动(
太客气了,礼尚往来👍
想看真“唐氏”,而非唐氏😋
😨
that’s me
不錯
每一节是一关,一关更比一关难过。一二三从贾金花起笔,等于从一个“周围最厉害的高手”切入故事,很快让这个人被杀掉,亮出背后真正厉害的主人公。然后四五六让主人公经历血战,直面自己内心的弱点。强,很强。
除了叙事设计上的强,更赞的是立意。英雄难过美人关。武艺高强到如入无人之境,比拼的就是内心。为美人折腰,也依然停留在欲望层面。(且慢,让我们再掰扯一下:这是爱、还是欲?)
结尾倒是很暖。
古龙惜墨如金、文风抽象,看似给读者留足想象空间,实则我认为总在写极端、玄之又玄,还不是大师风范。不过空亭兄差不多摹写出了他的风采,悟性可嘉。
实际上结尾可能不是这样的,但是写不动了(
越写越折磨,想写,略有想法,但是不知何从下笔。
以及爱还是欲,我也不懂啊(本人找展经历0
只是顺着感觉写出来了(((
自评:
1.最看重的是如何围绕这三句话展开故事(地狱难度),以及还是各个人物的心路历程。
在尝试模仿古龙的文风,虽然还差了不少,但也勉强能看。
2.故事发展太快了;精神状态模拟地还不够好(大概?)
解决方案可以接着写,接着让故事延续下去(
3.我们在让人物们在他们的世界过完他们的一生。
耶?你是读古龙的小说更多吗,读你的文章感觉写法确实不像金庸。感觉金庸文辞很华丽,描写特别多特别细致。(我没读过古龙的作品,所以只了解点金庸的)
其实以前都是读的金庸,最近刚读古龙(
很好奇你这些好玩的剧情都是怎么想出来的,我感觉想人设想剧情简直是非常非常困难的一件事(
路过……
我猜读书会帮到一个人想象远方
或许是因为我看过一些有趣的故事…?
bro感觉这个评论区好热闹
感觉把input转化成output还蛮困难的…不过话说回来有足够多的input,output也是水到渠成的事。再次感慨你真的好厉害。
“让人物在他们的世界里过完一生”这句话好棒
确实热闹,可能是因为这里有很多爱说话的人,碰巧我也是(
”我们在让人物们在他们的世界过完他们的一生”很妙的一句话。
追问:我们只是旁观吗?(换句话说,“我们”(创作者)在做什么?)
that’s me
喜欢这种“无需多言”的感觉。可以让人去畅想这个之后的背景故事。看得很惊心动魄。
问号是这个甲六出场有点不明不白。他是一个纯坏人吗?还是说就是嗜血嗜好肠子?这样人变态的原因是什么?而且甲六失败死掉之后再也没出现过,似乎和主线没啥关系?但又有挺长的篇幅去写。玉面狐也是,她勾引了阴风剑一下,然后走了?她为啥勾引?乱道心吗?对她有啥好处?
名词是“守护”
形容词是“团圆”
动词是“爱”
确实,这几个虽然是想砍了唐夫人(大概),但是更多还是为了促进薛晴雨的心理变化,所以对配角铺垫不够。
(实际上甲六的故事我本来想写在主线的,但太长了,偏题,所以放在评论里了,以及玉面狐其实是唐夫人请来的,这个剧情想写,但有点累,就没细写)
一周写这么老多,不容易了。
玉面狐狸,真没想到
动词是爱吗?感觉主角只是想活下去(他好比不知不觉间吃了“柔情缱绻断魂草”,在找解药),然后他做的事难道不是大杀四方……?团圆也不准。他俩原本不是一疙瘩的,谈不上团圆?
团圆这个,我觉得还是可以的(?)
只是词不太贴切,但意思有了(?)
薛晴雨和惜月(唐夫人)本是知己一样的关系,只是因为一些原因(啊对的没想好)分开了,再次相遇时她已经成为了唐夫人。他们再遇后心情必然是非常复杂的,后来薛晴雨退隐江湖应该也有这方面的因素在。
(对了,惜月这个名字跟希悦没有任何的关系奥)
突然想到,那就引一下陈奕迅的《十年》(对的陈易心和陈奕迅也没有任何关系奥)
十年之后
我们是朋友 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情人最后难免沦为
朋友
不对,形容词啊
那没事了
他俩原本不就是青梅竹马吗,感觉还是有因缘在的,结局我认为也是一个和好结局,所以我觉得是团圆。爱是因为如果主角只是想活下去,就应该在深山老林隐居一辈子,他还能探听江湖,还能出来保护唐氏夫人,说明他有爱
其实我觉得你把动词形容词换个顺序或许会更好👍
有点
情节跌宕起伏,人物鲜明,富有武侠小说之韵味
缺点
唐夫人的柔弱与善良转换有略微突兀
修改方案:
补充细节,增加剧情,增长篇幅👍👍👍
埋伏笔,加暗线,写配角。
嗯大概就这样吧。
太好了是增长篇幅!我将追着看!
太好了有种买一赠百的期待自胸中升起【do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