鸵鸟 – 终稿

鸵鸟是热带草原上最漂亮的动物,而它则是鸵鸟中最漂亮的一只。它名叫罗宾,大腿粗壮有如橡木,小腿则纤细优美。它背上的羽毛浓密而硬朗,每逢春天还会染上鲜艳的红。求偶期的罗宾会为了一只雌鸟而与同类爆发冲突,但往往他只用展示一番因愤怒而蓬松的背羽,对方便会缩着颈子,退到远处去。

罗宾是在一处小山丘的脚边被找到的。当时它的右小腿诡异地弯折,惨白的胫骨刺穿了皮肤,咸腥的血液沿着断口汩汩地流下。它疼得几乎昏厥,发出断断续续的呻吟。一个学者模样的人发现了罗宾,吃惊地叫了一声,愣在原地,注视着它身上那些鲜红的羽毛。他拨了一通电话,一群人便赶来,把罗宾放进货车,运到医院。外科医生们站在罗宾旁边面面相觑,而动物学家大声说着一些话,到最后哽咽了几声,伸手去拿口袋里的钱包。

可怜的鸵鸟的眼珠因为恐惧而膨胀,几乎要从眼眶中掉出来,它的右小腿凭借一层薄薄的皮肤挂在膝盖上摇摇欲坠。医生们用了六条皮带把它捆在铺了白布的木板上,将八倍剂量的麻醉药注射进它的静脉,才勉强让这只庞然大物停止挣扎。它无声地侧躺,颈子摆在木板上,柔软得好像没有骨头。房间太过狭窄,又没有窗户,手术开始十分钟后就充满了它的血液味、汗味和粪便味。医生们要排队进出,轮流休息一段时间,避免直接呕吐在手术室里。

罗宾第一次感到这种异样的恐惧。它曾被数百只食肉动物追逐过,但尽管在狂奔时,它仍清楚地知道脚下的草原依旧是草原,头顶的天空依旧是天空,身后喘息的猎豹依旧是猎豹,而不是别的东西。五岁的生命里,它从未见过冰凉的石砖、望不见头的走廊,从未被十只裹着浅蓝塑料的手触碰过羽毛,从未闻到过空气里除了阳光和荷尔蒙之外的其他气味。麻醉的作用下,罗宾无法控制残疾的身体,却想起稀树草原中的热浪浩浩荡荡,墨绿的金合欢挡住一片太阳,身侧的雌鸵鸟的颈子是那么柔美,摩挲一会儿便神魂颠倒,不可自拔。

手术一直持续到太阳落山。医生们从窄门里鱼贯而出,席地躺倒时,罗宾的右腿里已经多了四颗钢钉。动物学家不顾空气中的恶臭,扑过来把它抱住,像是面对自己刚刚出生的孩子一般,抚摸着它鲜亮的羽毛。

罗宾还没有彻底清醒,便被送到了一间宽敞又亮堂的屋子里。刺眼的光里,刺鼻的皮革味中,罗宾看到学者站在它面前,激动地对着另一个男人说话,时不时向对方展示自己漂亮的羽毛。那个男人大腹便便,左右打量着罗宾,金框眼镜背后两颗小而漆黑的眼睛时不时狡黠地转一圈。胖男人沉默着听完了学者的话,做出一副思考的样子,随后高傲地仰起脸,眯着眼睛,轻轻点了点头。

罗宾又被放上了车,已经完全恢复意识,眼前的东西让它欣喜若狂:两匹斑马、四头犀牛、一只小象和成群的瞪羚。猴面包树偶尔出现,兀自立着。这一天莫名其妙,罗宾被隐形的手推着向前走,没有时间思考究竟发生了什么,而如今它不在意了,因为它终于能回到所属的地方。

罗宾马上便冲进熟悉的草原里去。狼尾草的气味、干旱空气的气味、动物粪便和汗液的气味被它一股脑地吸进肺里。它扑到在地上滚来滚去,让自己和所有的气味混合得再也无法分辨。不再用去理解惨白的走廊和刺鼻的消毒水味,不再用为它不认识的东西担惊受怕。它喜欢这种亲密的感觉,喜欢草原上的热浪滚滚,万物齐鸣……

好久之后它终于站起身来,热浪并没有出现,夜晚安静得只有风声。一只瞪羚站在十步开外盯着罗宾,它的眼睛里没有显露出任何情绪。罗宾被盯得不自在,踉踉跄跄地向对方走去,直到撞上一层黑色的网。它顶着网向前走,网温柔地接纳它,但很快变得严厉,不再让步分毫。罗宾把整个身体靠在网上,但不小心脚下打滑,立刻被弹到远处。网在原地震荡,把那只瞪羚引得更近,它像是在研究罗宾。罗宾顺着网向右走,拐弯一次,两次,三次,四次,又回到原地。大象、角马和犀牛纷纷聚过来,隔着网看罗宾转一圈又一圈。

一声叫嚷传来,一个手持铁盆的瘦男人慢慢走进。罗宾吓了一跳,无比自然地后退,却一下撞到了网上,再次被狠狠地弹开。男人用凌厉的眼神打量罗宾,轻笑一声后转身离开,留下一捆嫩草和几只刚死不久的蚂蚱。

罗宾这才想起来它已经很久没有吃过饭了。它环顾四周,竖起耳朵仔细聆听,欣喜地发现这里没有一点食肉动物的痕迹。它放弃了尝试理解那张网,因为那根本就不值一提。它幸福地咽下了所有的食物,单脚站着伸了个懒腰,便放松地坐在地上,感到此刻的自己无比自由。

远方的地平线,一群人影如洪水般涌来。他们一开始静悄悄,但一看到罗宾,便爆发出欢乐的响声。小孩子们从大人那里挣脱出来,叫嚷着围在笼外,指着它给大人们看,于是大人们也盯着罗宾,手上摆出各种奇怪的姿势,嘴里发出各种奇怪的声音。

人们越聚越多,罗宾厌烦地站起来,发出威胁的叫声。一个小孩哭起来,随后一个吃剩的苹果核被扔进笼子,然后便是缺了一只胳膊的毛绒玩偶、发臭的鸡蛋、装着垃圾的塑料袋和磨损严重的鸭舌帽。

罗宾拖着瘸腿,想要逃离黑压压的人群。可无论它朝哪个方向走,都找不到出口。人们趴在笼子上,已经把它层层包围。这时候,罗宾又意识到这张大网的存在了。它被这个念头搅得心神不宁,但很快一颗鹅卵石飞来,打到它的喙上。它忙着呵斥不礼貌的人们,便把大网的事情抛到脑后了。

那个动物学家又出现了,他面带愠怒,一边用纤瘦的身躯所能发出的最大声音吼着,一边挥舞着手中的草稿本驱赶人群,脖子上挂着的相机晃来晃去。人群不为所动,包围圈越来越紧。学者消失在缝隙中,没一会儿又出现。他的嗓子哑了,每一次发声都好像要喷出沙土来。躁动仍不停止,反而学者的吼声与人群的喧哗织成了一团乌云,盘旋着升到万丈高空。

罗宾低下头,用短喙挪开野草和沙土,想叼起地面上的一只遮阳帽。这个动作让人群爆发出一阵叫好的声音。铁丝网被人抓住,使劲摇晃,刚死不久的小蜥蜴、浆果、西红柿统统被扔进笼子里。罗宾不明所以,衔起食物吃下,又低头在原地翻找一些小石子,吞进胃中帮助消化。人群又爆发出一阵叫好,几只壁虎被扔向罗宾嘴边。它有些疑惑,随即又一次把头低下去,果然得到了相同的喝彩声。动物学家大吃一惊,举起相机记录这奇观:鸵鸟埋起头,喝彩;鸵鸟再次埋起头,再次喝彩。

人群换了一批又一批。来的时候,他们表情阴沉,心事重重,但接近笼子便加入了盛大的狂欢。精神焕发地躁动大概两个小时后,又毫无征兆地转身,垂头丧气地从包围中挤出去,手里拉着意犹未尽的小孩。

潮水直到日落才缓缓褪去。笼中的垃圾和食物已经堆成了山包,学者看着相片满意地哼着小曲离开。罗宾淹没在飞扬的沙土和高墙一般的叫嚷声中,筋疲力尽,但满地散布的食物还是让它欣喜若狂。它把它们一个个从垃圾堆中分离出来,整齐地摆到草丛里。面对丰满的粮仓,它几乎要单腿跳起舞来。至于这一整天离奇的事情,罗宾打算先饱饱地睡一觉再去想。

罗宾爱上了长颈鹿娜拉。它住进来时,罗宾正嚼着没吃完的蝗虫。园子里的大象皮肤灰暗,角马毛发丑陋,瞪羚眼神呆滞,犀牛笨重粗鄙。只有娜拉,米白色皮肤干净自然,栗色的斑点星罗棋布,修长的四肢走动起来优雅迷人。最令罗宾欲罢不能的是它那一支长颈子,高贵而美丽。娜拉对瘦男人送来的食物嗤之以鼻,反而伸长颈子,啄下两三片金合欢的树叶,衔起一颗浆果。罗宾从自己的草丛中叼起一只螳螂,放在娜拉面前。娜拉欣然接受。

绿叶的生长速度远不及娜拉的食用速度,那棵孤零零的金合欢逐渐被吃出一条腰线,直到它奋力把头探向高处却依旧够不到食物。

白天,娜拉也受到了和罗宾一样的待遇。人们对它吹口哨,呼唤它的名字,挥舞着手中的食物吸引它过来。娜拉无视了无礼的人们,他们却更加猖狂了。喝了一半的牛奶被扔到它的背上,把它的斑点弄脏;有人伸出手抓它的脚踝,差点让它摔倒;疯狂的小孩拿来弹弓,比拼谁能射中它的眼睛。不论罗宾多么愤怒地叫嚷,也无法阻止人们。然而娜拉似乎毫不在意,它站到最偏僻的角落,对一切挑衅都保持沉默。

面对狂热的人群,罗宾不厌其烦地把头埋在地下,迎接一波又一波的投喂。人们走后,它叼着青草来到娜拉身旁,希望它不至于一直消瘦下去。可是娜拉却不再理会罗宾的善意,反而扭过头,一个人对着落日发呆。

罗宾再也按耐不住情欲了。一天太阳升起之后,人们迟迟没有来。罗宾对着霞光欣赏自己,它觉得羽毛从未红得如此鲜亮,放回以前,足够吸引草原上所有的雌鸵鸟。它挺着壮实的胸脯走到娜拉面前,跳起一支求偶的舞蹈:先是收敛而微妙的小步,然后绷紧脚尖,旋转跳跃,最后反复地扑扇翅膀,让羽翼在阳光中有如月季花般绽放。虽然断掉的右腿让罗宾的舞步不如曾经一样利落,但它确信没有一只雌性的食草动物能够忽视它的魅力。

它睁开陶醉的眼睛,却只看到了笼子外,举着相机快速连拍的动物学家。他欣喜若狂,拿出纸笔潦草地写写画画。罗宾转过身,却发现娜拉不知什么时候又站到它的角落里去了。罗宾从未受过这样的屈辱,气得全身的羽毛都阴沉地下垂。它冲到娜拉的身后,扇动翅膀却无法飞起来,便奋力地跳到空中,想要强行与它交尾。娜拉忍无可忍,撩起后腿,直直地朝罗宾的胸口踹去。罗宾轰然倒地,在尘土中滚来滚去。瘦男人听到动静便赶来,用皮鞭狠狠劈在罗宾身上,口中不停地重复同一句话。快门声戛然而止。罗宾呜咽着站起身来,自然而然地把头埋在地下,皮鞭抽打的声音果然停止了。一片黑暗中,罗宾听到瘦男人爆发出一阵笑声,便转身走开了。它试探地抬起脑袋,看到动物学家横眉怒目,拦住瘦男人一顿责骂,但对方丝毫没有理会,挥了挥手中的鞭子就让学者让开了路。

娜拉的身体越发消瘦下去。金合欢树害了病,吐出的新叶子又黄又小,娜拉吃不饱,于是每天花上越来越多的时间盯着远方发呆。罗宾不再和娜拉有任何交流,只是每天按时迎接人群。随着小腿不断康复,罗宾应对得越来越熟练,甚至会尝试新的动作:倒地装死,恐惧地奔跑并撞到铁丝网上,甚至跳上求偶的舞蹈——这些无一例外都能为它赢得吃不完的食物和经久不息的喝彩声。

傍晚,罗宾蹲坐在它的草丛中,被层层叠叠的食物围住。在复杂的混合气味中间,它又一次感到心满意足。不用提防狮子猎豹的低吼声,无需在热浪中走半天便能获得丰盛的大餐,虽然小腿还不能奔跑,但也快要痊愈了。娜拉的冷脸在它看来,忽然变得微不足道。

戴着金框眼镜的胖男人来了。他看了看罗宾,心满意足地点点头;又看了看发呆的娜拉,面色立马变得阴沉。学者跟在他身边,忧心忡忡,指着罗宾不停地唠叨。胖男人朝学者摆摆手表示拒绝,又跟瘦男人吩咐了几句,转身便走。

第二天,瘦男人带领一群人走进铁丝网。他们头戴一顶带褶的白色高帽,手举金属碟,上面盖着半球形的银色盖子。瘦男人一声令下,戴帽子的人纷纷掀开器具,露出六道精致的菜肴。变色龙刺身开胃,搭配酸浆果浓汤;碳烤蜥蜴排主打,辅以蝗虫炸串;刺槐汁淋金合欢作沙拉,最后的甜品是果酱树叶。

香味瞬间充满整个笼子,罗宾鼻孔放大,眼冒金星。它冲上去想要叼走那只诱人的变色龙,却挨了一记抽打。瘦男人凶神恶煞地盯着罗宾,挥舞着手臂驱赶它,随即收起鞭子,拿起一碟浓汤,举到娜拉面前。娜拉从凹陷的眼眶中打量着佳肴,丝毫不为所动,打了个响鼻便又扭过头去。

罗宾大声吼叫,向瘦男人喊冤,对方怒目圆瞪,举起鞭子一顿抽打,直到罗宾不敢在发出一声。接着,他轮番举起剩下五张盘子,又被面容憔悴的娜拉忽视五次,悻悻离去。

罗宾郁闷地坐在地上,想不通为什么它只能吃到虫蛀的树叶、带灰尘的野草和未经烹饪的苦肉。人群准时聚在笼子前,可无论他们发出怎样的噪音,罗宾依旧静坐原地,一动不动。不管有多少壁虎、树蛇被扔进笼子,罗宾只能想到它错过的六盘山珍海味。学者又来了。他注意到罗宾的异常,拿起笔开始写字。人群失去耐心,抱怨声此起彼伏。瘦男人双手扒在网上,眼睛狠狠瞪着罗宾,但它装作没有看见。

狂欢没能开始就结束了。人们叹着气,咒骂着把自己的小孩拉走。瘦男人冲进来便挥起鞭子抽打罗宾。鸵鸟嚎叫着四处逃窜,但依旧被抽得皮开肉绽,鲜血把羽毛染得更红了。

今天太阳落山格外早,罗宾疼得无法入睡。附近传来金属擦碰的声音,罗宾睁开眼,看到动物学家从笼门进来。他先是示意罗宾保持安静,随后赶着它走出笼子。罗宾曾经见过瘦男人从门中进进出出,但从来不能理解它。它弓着脊背,把颈子从门中探出去。清澈的晚风中没有一点尘土,附近草丛中的昆虫规律地鸣叫,黑夜深邃亲密,仿佛在呼唤它走进去。它又想起稀树草原上吹不尽的热浪,想起合欢树年复一年的金黄和雌鸵鸟颈子摩挲时的温柔似水。

它朝着学者指的方向奔跑起来,没想到自己的右脚已经完全康复了。左右两边的角马、瞪羚、犀牛和大象呆滞地看着它。背上的伤口、胫骨中的钢钉、腐臭的食物都没办法阻止它向着金黄色的草原一直狂奔下去……

心脏扑通直跳,肺叶用力地收缩。没过多久,罗宾已经感到体力不支。两边依旧是眼神呆滞的角马、瞪羚、犀牛和大象,稀树草原杳无踪影。它突然意识到,自己从来不清楚被搬运了多远,从来不清楚铁笼子在世界的哪个角落。一条道路横亘在罗宾眼前。它向右边看去,两个洁白的光点正在缓缓靠近。爆炸性气体的气味、皮革的气味、快要熔化的钢铁的气味乘着大风滚滚而来。光点越来越亮,越来越大,刺得罗宾睁不开眼,刺得温暖柔软的金黄色泡沫啪的一声碎裂,失散在空气中。

魁梧的钢铁机器在面前呼啸而过,轰鸣声不绝于耳,在身后留下一股死亡的焦烟味。罗宾哀嚎一声,转身往回跑。它想念那面牢不可破的铁丝网,想念娜拉纤细却始终不肯弯曲的颈子,想念只要低下头就可以获得的丰盛食物。半小时后,它终于重新回到笼子中,坐回它的草丛中,拥着它的自由、安全和富足。

太阳升起,罗宾睁开双眼,却没有在那个熟悉的角落发现娜拉。它四处看去,笼门已经关上,铁丝的边缘挂着许多栗色的短小毛发。罗宾凑近闻了闻,上面携带着娜拉颈子的气味,让它有如被五雷轰顶。这是一种背叛,罗宾想。就像邻床的病友突然脱下蓝白条纹的衣服,拔掉输液的针管,下床告诉你他从来都没有得过绝症,这病房以后就只有你一个人。它一直觉得自己是更优越的品种:摔断了腿能得到处理,康复过程中被送到这好地方疗养;人们喜欢自己,每天准时来到笼子外向它投喂食物;它只用摆摆姿势,便能像国王一样收下来自四面八方的礼物;再不济,它永远有遍身漂亮的鲜红色羽毛。

罗宾对着门哀嚎,但却拿它毫无办法。人群准时到来,但他们都被新来的一匹斑马吸引了注意。罗宾旁边的观众寥寥无几,连动物学家也没有出现。一个小男孩叫嚷着,把手伸进网中揪罗宾的羽毛。它烦躁得忍无可忍,一拧颈子,用尖喙咬下男孩的一节手指。男孩尖叫着跳开,跑到人群中间,引起一阵惊恐的喘息声。瘦男人随即冲进笼子,手中的棍子挥舞如狂风骤雨,让罗宾很快昏厥过去。

阳光重新进入眼睛时,罗宾感到一阵眩晕。稀树草原的热浪像海啸一般,无尽的蓝天下没有可供藏身的阴影,尘土随风而起,让眼睛、耳朵和鼻子都无法正常工作。身后的货车开走了,卷起一股令人作呕的汽油味。没有水分充足的嫩草,没有鲜嫩的树叶,更没有新鲜的蜥蜴和蚱蜢尸体。

罗宾呆滞地走了几个小时,它饥肠辘辘,皮肤快要被太阳烤干。滚烫的咆哮声传来,两只猎豹宛如离弦之箭,冲向罗宾。它忘记了奔跑,自然地把头埋到土中。一片漆黑里,它开始想念娜拉。如果它能再次见到娜拉,就要带它回到笼子里去,在那株金黄的合欢树下向它重新示爱,并赢得它的芳心。从此,它们不再担心食不果腹,不再担心头破血流。太阳升起便可以享用无与伦比的佳肴,太阳将要落下时便在霞光中卿卿我我。

罗宾的五官在沙土中窒息,只剩下触觉依旧灵敏。它感到自己的后背上有两对利齿在啃咬,两双利爪在按掐。它感到羽毛被扯下,皮囊被撕开,五脏六腑在一片绞痛之中被生吞活剥。

2人评论了“鸵鸟 – 终稿”

  1. 两份来自异性或年龄相差三岁者的评价。
    一。
    最喜欢动物学家放出鸵鸟的情节。这何尝不是动物学家的另一个实验,看似善良的帮助罗宾,却让他意识到只有在自己的帮助下他才有生的可能。我把这个举动理解成一种更高级的PUA,让下层意识到自己的弱势,在彰显人道主义收获赞美的同时让下层从自身的层面不愿离开,不敢离开。
    我觉得是创作者犀利的,善于用普通之物表达深意,洞察清晰。
    二。
    我比较喜欢通过展开描写感官细节来延长读者主观感受中的时间,比如罗宾从被圈养的“动物园”跑出来,在公路旁看着一辆车开过的时候,和它在密不透风的手术室接受手术的时候。对视觉和嗅觉信息的详细刻画拖慢了时间流速,在本应很短的时间内接收了大量事无巨细的感觉信息,尤其很多人类认知内的东西是通过动物视角来写的,我一直很喜欢这种解构(比划)(比划)。
    另外一个我很喜欢的写法是对罗宾(即主视角)以外的角色的心理活动着墨很少,读者被固定在单一角色的身体里,而不是拥有上帝视角。与外界和非“我”角色的距离感令我不得不摄入和分析罗宾所见所想,增加了共情的空间吧。
    最喜欢的场景是“绿叶的生长速度远不及娜拉的食用速度,那棵孤零零的金合欢逐渐被吃出一条腰线,直到它奋力把头探向高处却依旧够不到食物。”金合欢的腰线实在是非常好……这样拟人又不用来拟人的写法反而留下很大的联想和理解的空间。
    整体来讲我还比较喜欢这个短篇,情节比较规整,细节上新颖的东西更多。这篇读起来感觉作者偏好引导性的写法。大概就是不明说想表达的东西,通过侧面手法引导读者来达到想要的效果。不过因为我自己也喜欢这样的写法,有时候就会想给读者的东西是不是太多了?即便在情感上很克制,过多的环境和感官描写也有令故事失去平衡的风险。但一直也没想明白怎么才能做到用最精准、最需要的信息来引导读者。

  2. 作者阐述。
    终稿完成之后,我很难过地发现,最初我想要表达的,好像已经被丢掉了。陕镜对我说,创作者不会提前知道所有事情,他们会在写作的过程中探索世界,用已知的推导未知的。但如果我写着写着,把心思都花在“讲故事”上,而忘记了我最初的动因,又该怎么办?我最初的动因重要吗?或许我的世界里只能诞生现在的这个故事,只能推导出现在的这个结论,而得不到别的。直接一点说,我“生活”得不够。我认为作家绝对算是一类把生活过到极致的人。引用一大段余华在《荒诞是什么》中讲的故事:

    有个朋友去参加布拉格的文学节,回来后向我讲述他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文学节主席的手提包被偷了,那个小偷是大模大样走进办公室,坐在他的椅子上,当着文学节工作人员的面,逐个拉开抽屉寻找什么,然后拿着手提包走了……
    手提包里是关于文学节的全部材料,这位主席很焦急,虽然钱包在身上,可是这些材料对他很重要。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小偷回来了,生气地指责文学节主席,为什么手提包里面没有钱。文学节主席看到小偷双手空空,问他手提包呢?小偷说扔掉了。文学节主席和几个外国作家诗人(包括我的朋友)把小偷扭送到警察局,几个警察正坐在楼上打牌,文学节主席用捷克语与警察说了一通话,然后告诉那几位外国作家诗人,说是警察要打完牌才下来处理。他们耐心等着,等了很久,一个警察很不情愿地走下楼,先是给小偷做了笔录,做完笔录就把小偷放走了。然后给文学节主席做笔录,再给几位外国作家诗人做笔录,他们是证人。这时候问题出来了,几位外国作家诗人不会说捷克语,需要找专门的翻译过来,文学节主席说他可以当翻译,将这几位证人的话从英语翻译成捷克语,警察说不行,因为文学节主席和这几位外国作家诗人认识,要找一个不认识的翻译过来。文学节主席打了几个电话,终于找到一个翻译,等翻译赶到,把所有证人的笔录做完后天快亮了,文学节主席带着这几位外国作家诗人离开警察局时,苦笑地说那个小偷正在做美梦呢。我的朋友讲完后说:“所以那个地方会出卡夫卡。”

    相比之下,一点没错,我生活得不够。我没有当过大型考试的监考老师,没有在乡下真正干过农活,没有在手术室里或外焦急地等待过,没有在公安局办理过户口,没有在高耸的写字楼中无谓地打过圈子。陕镜跟我强调“真实”,而没有经历过的事情,我是写不真实的。
    我有一些喜欢的新颖的细节,比如说做手术时的交通堵塞和乌烟瘴气、给长颈鹿吃的全套西餐、人们围笼狂欢的场面。它们被写出来没有什么理由,也没有所谓的“服务表达”的功能。我就是很喜欢这些场景……可能是因为与我敬仰的某些作家的文字有一点色彩和气味上的相似之处。
    改初稿时我手足无措,有一种投鼠忌器感。我完全无法想象作家们都是怎么写作的。一篇六千字的故事都让我崩溃了,他们是怎么做到在动辄十余万、百余万字的体量面前游刃有余的…?
    我甚至有些时候感觉这个作品不属于我……我在很多地方能看到一些作家的影子。比如娜拉,它的形象绝对有参考沈石溪的某一部小说中的雌金雕。我想要写一些我自己的东西,但往往做不到。我活得太少,见得太少,只能借用作家们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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