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写作:
1、我觉得听音乐写作那次最有趣,因为我比较喜欢这个氛围。无聊倒是没有,就是有些时候确实要绞尽脑汁。
2、我觉得味道是很新颖的,一种青橘色的味道。之前都没有类似的体验,是从前无法想象的。我认为这是一个需要有想象力的时刻,放松但不轻松。
食物观察笔记:
它一开始被一个金色的锡纸杯包裹,最上方的部分感觉满满的要鼓出来。掰开(其实是偷吃了一块)它,露出里面的夹心。它的内部和名字一眼,“玫瑰乳酪”。可以看到,它的外层由两层酥皮缠绕在一起,最外边的偏深一点,越往里颜色越白,最里面是看起来很可爱的夹心,粉粉的,嫩嫩的。与最外层的酥皮不同,很明显的看到它是软糯的面糊状结构。在大面积的粉色内心中还有点点深红的颗粒,大概是没完全搅碎的玫瑰碎片吧。因为被咬过了,所以酥皮的碎屑飞溅到了夹心上面,一些酥皮还镶嵌到了内心中,很好吃的样子
当鼻子靠近它的时候,一种面面的味道袭来,我认为是酥皮的味道。更靠近夹心,一股奶白奶白的团状气体揉杂着一开始的酥皮的味道蔓延出来。闻的时间久了,这种味道变得更勾人心魄,淡淡的映出一丝粉色的触手状的气味,一点点的爬进我的鼻腔,逐渐冲进了大脑,把头骨下的一切笼罩着,控制着我咬下这一口。
轻轻抚摸起来外面的酥皮感觉不是很好,十分颗粒化,像是沙子在我的手中滚。但是如果稍微使劲,颗粒就立刻粉碎成粉,黏在我的指尖,让我在打字的时候也感觉它留在了我的键盘上。里面的夹心不好直接摸到,总是会碰到外面的酥皮。但是触感是好的,黏糊糊的,像一只黏人的小猫。如果想把手从它身上拿开,感到夹心有一种不舍的依恋,软塌塌的抱住你的手指,不让你离开。
其实吃起来最先感觉到的是夹心,像奶油一样包裹住我的牙齿,然后逐渐被切断开,直到牙齿触碰到了最外层的酥皮。不过软糯的感觉不会离开,它反而更强势的把外层酥皮的面面的感觉冲刷掉。再次咀嚼的时候,它从奶白色的味道里流露出鲜艳的深红色的味道,醉人的甜味向我的口腔发射,来不及我思考,又快速的离开,慢慢只留下奶柔和面皮的研磨感觉。不过如果这时候浅浅的抿一口冰咖啡,口腔里像是水泥在搅拌,奶奶的黏糊的感觉裹腻地在整个口腔里混合,直到口水分泌的足够多,把剩余的部分淹没在虚无中
叫余念,她是一个可爱的小姑娘,七八岁,软软糯糯的。每天都睡眼蒙眬的,一见到她,经常像是刚睡醒一样揉着眼睛,抱着可爱的泰迪小熊。一天,她在海边和妈妈走散,她不哭不闹,静静的坐在海边的一把长椅子上,静静的看着海面发呆,看着夕阳缓缓落下。她的妈妈姗姗来迟,终于找到了她,她也没什么表示,一只手被妈妈紧紧攥住,另一只手还抓着泰迪熊,好像谈谈的看着妈妈笑
矛盾冲突(一直还没修改呃呃):
涯角一瘸一拐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又被打了,原因只是他在外出时经过一处武术世家的门前,而看门的护卫看他不顺眼。涯角是一个没有武术天赋的普通人,可是这个世界确最以武术来把人划分为三六九等。
涯角推开破烂不堪的木门,摸索着爬到了床上。残风从屋顶的破洞中吹进来。因为不会武功,他从小时候就不受人待见。他从记忆开始,就没见过母亲。父亲也没有练武天赋,是个老骗子,经常出去骗东西供二人生活。只是有一次被人识破,竟被当街打死,涯角从此也就成了一个被世界抛弃而无所依靠的人。但凡有点习武天赋的人,常常欺负涯角,他不甘,但他不敢还手,这样的生活他已经勉勉强强活过了十几个年头。涯角蜷缩在屋子的角落里,抱着膝盖,身体不断打颤,这一夜就在寒冷与疼痛中度过。
第二天一大早,他用麻袋装起屋子里他为数不多的所有家当——几枚铜钱,一小袋米,两个破碗。推开门,他决定去另一个城市讨个生计。路上经过一处河边,涯角顺便花点时间。稍微打理了打理自己,好让自己看起来不在那么不堪。花了不短的时间,他终于走到了另一座城市里。路旁的说书人正讲着前朝旧事:“就说那咱当今的圣上之前乃是一节凡人,不会武功。可天看中了圣上的气魄,便赠与他一本神书,这里面有着最高深的武功秘籍,即使是没有一点天赋的人,也可以修炼至打败天下英雄。在夺得天下之后,这本神书也被放在皇宫的最深处”涯角听得入迷,他在想,他要是能得到这本神书,就能改变自己的人生了。他想要这本书。
涯角有了目标,他要进入皇宫,拿到神书。可是怎么拿呢?他没有武功,不可硬抢,只能智取。他决定用从小父亲教他的骗术,一点一点的,从皇宫里把书骗出来。凡事都要一点点积累,他先要用这一点起始资金骗点吃的。他找到一处人不多不少的街道,席地而坐,不一会就有几个人注意到了他。涯角自称可以把米变成钱,把钱变成米。先是声称自己的碗是从皇宫流落民间的仙器,可以撒米成金。然后用两个碗把一点米扣起来,在盖住的瞬间把铜钱换进去,再揭开的时候就变成了钱。小小的骗术哄的眼前几人起来兴趣,涯角在趁机让众人拿出米或者钱,放入碗中。变来变去,再推销自己的破碗,还真有人信。骗得几枚钱以后匆匆离开现场,这就简简单单骗到一份饭的钱。
就这样靠着简单的骗术,涯角一点点积累财产,又过了几个年头,终于攒够了一定
他拿到了书,他梦寐以求的书,可是他却开心不起来。他失去了目标,他不知道他在习武之后要干什么。他不想成为与那些趾高气昂的暴徒们一样的人。他在不知不觉中走出了皇城,一点点在各地流浪。不知过了多久,他回到了自己老家的小木屋旁。破旧的木屋旁传出啼哭,是一个在襁褓里的婴儿,涯角想起了他小时候。他不在想习武了,他更想要一个平平静静的生活。他要养活这个弃婴,就像是在帮助当初的自己一样。他把书放到了木屋的桌子上,抱起了婴儿,走出了木门。之后涯角成了一位全职奶爸,整天背着一个婴儿到处骗钱,平淡、可爱。
清风吹开木桌上的书,书页翻动,但纸上一个字都没有……..
个人成长袋:
最开心的时刻:在第一次自由写作的那种奇妙而伧俗的时候(窗外还有鸟叫~)
最困难的时刻:在第二次大作品思考如何找动机的时候,感觉怎么都写不清楚。
最喜欢的写作:吃的那集,感觉比较自然、生动(其实是现在有点饿了
我认为写作最重要的是能不能把读者带进故事的视角里,或者说是一种能在不知不觉中利用细节让读者忘记这只是一段文字的feel。我认为我是一个雕刻刀类型的写手(太过于在意每个小情节而容易忽略整个故事推动的线索)
我还想对所有人说(其实就是我写在白板上的话),“风花雪月本闲,而扰攘者自冗”
结果调查问卷
我觉得是同伴互助和山精的留言,因为有时候大概能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但是很模糊。他人的评价才能一下点明这个问题。
头脑风暴其实对我来说起到一个基本世界观的构造(主要是在写作过程中经常突然灵光乍现而大面积修改剧情),我觉得·一个可以贯穿整个故事线索的头脑风暴最能帮到我
课程体验没什么不好的,非要说的话就是希望山精明年能夺得更多的男生上学期参加哈~
打分
9.5
少零点五是因为非常可惜不在北大附的朋友没法体验到创写(要是能招校外学生来上课就太好了🥰
我也想夺——得——更多男生来上课*(&……%
“我认为我是一个雕刻刀类型的写手(太过于在意每个小情节而容易忽略整个故事推动的线索)” 那种宏观驾驭的能力,随着年龄阅历增长你会慢慢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