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艺术(矛盾写作)

近期的潮流是夹克衫,作为一位时尚的人,杰克当然也要有一件。

但是,他不知道夹克是什么样子。

 

他来到了楼下的面包店,用手杖敲了敲橱窗玻璃,礼貌的询问道:“先生,请问你知道夹克是什么样的吗?”

“哦,杰克,你要那东西干什么?它是黑色的,像是表面有一粒粒黑芝麻的黑麦面包。哦对了,你要黑麦面包吗?”

“嗯,来两块吧,谢谢您的慷慨。”他记了下来。

 

他来到了菜市场,站在入口的摊位旁,礼貌的询问道:“先生,请问你知道夹克是什么样的吗?”

“杰克?你怎么来了。夹克?你又要干嘛。它是皮质的,油亮油亮的。还有再说最后一遍,我是女士。”

“感谢您,女士,我记住了。请给我来一小袋黑芝麻。”他记录着。

 

他来到了隔壁街的肉铺,寻着刀与案板的轰鸣,冲着里面喊“先生,请问你知道夹克是什么样的吗?”

“呦,杰克来了。你要这玩意干嘛。那东西比布衣硬,还难洗,你要穿吗?要我说还是算了,你穿更麻烦。”

“感谢您。请给我一块猪皮和猪骨。”

 

回到家,他把黑面包,黑芝麻,猪皮和猪骨放进锅里,再加上水,开始煲汤。

“让我见识一下这夹克是什么样的。”

汤好了。杰克舀起一勺,尝了尝。

 

是什么样的?

是胶质的,寡淡的,拼接的,透明的。

他皱了皱眉。

像是透明的,没什么特点。

 

夹克应该是什么样的?

他不记得了。颜色,形状都从指缝里溜走。

现在,这混乱的记忆也抓不住了。

 

一个盲人也能追求时尚吗?

如果你在10年前问杰克,他会回答“能的,我的朋友。时尚是没有门槛的。每个人都能追求时尚,时尚会让我们更好的活着,活成鲜艳的样子。”

如果你现在问杰克,他会回答

 

“我的心已经死了,我的世界是苍白的,容不下这鲜艳的东西。”

 

 

那句话:一个人想要夹克,于是他喝,他的世界从此变成了苍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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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评论了“视觉艺术(矛盾写作)”

  1. 青金石雀-欣怡

    人设
    1、杰克。开朗小伙,热情礼貌,喜欢浪漫,会说话(让人听着很舒服)。因为先天慢性病会慢慢变成瞎子。
    (1)动机:像要新款夹克衫。在变瞎之前多看看这个世界,记住它的样子,也让其他人记住他曾经能看见时的样子。
    (2)家庭背景:普通中产家庭,因为自己的病是先天的所以不太喜欢父母与他们,有联系但不多。
    职业:品酒师兼盲人协会的工作人员
    技能:触觉味觉十分灵敏
    爱好:追求时尚
    (3)愿望:永远不要忘掉五彩缤纷的世界
    2、优势:热情礼貌让周围人都对他有很好的印象,与他分享快乐,也常找他帮忙,也常去帮助他。
    脆弱:不愿跟别人说自己眼神越来越差的事,一是因为怕别人因为这里远离他,二是因为他自己因此有点自卑。
    情节
    通过喝有夹克衫印象的东西去记住它的样子,但是因为什么东西失败了。(有点像那种角色印象香水)
    e因为是较大改动所以没有。
    主题
    可能是浪漫至死不渝(?)

  2. 这么强,苍白的、喝和夹克都能圆上,佩服佩服,脑洞好大!我觉得慢慢变成盲人和“苍白的”相对没有那么搭(?)而且我觉得是要点出来他的这个病的,就是稍微详细一点,他会慢慢变盲balablabla……最后一句我个人觉得有点中二,夹克至少与鲜艳这个词偏离的很远

  3. 1.这个对话我喜欢(对话梦女出现了!!),很生动,也能凸显出大家对杰克的关心和杰克的状态。
    2.我觉得只是结尾和主题有点不太相关,不用到重写的那种大改。所以我是认为要么加点东西说明为什么失败,要么是换个更符合结尾的主题(?何意味)。前者优点在于不用更换主题,缺点在于很难掰回来,前半部分太像he了。后者优点在于文章结尾不用改,缺点在于改主题这件事很难,本身也挺何意味。

  4. 居然可以把夹克和喝写到一块而且联系的几乎没有破绽…好牛!从夹克到猪骨汤(或许是不明液体)转变的超级丝滑。感觉可以把他内心的那种不想忘记之前自己曾看到过的东西的感受,和他的病具体是个什么症状写的更详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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