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潮流是夹克衫,作为一位时尚的人,杰克当然也要有一件。
但是,他不知道夹克是什么样子。
他来到了楼下的面包店,用手杖敲了敲橱窗玻璃,礼貌的询问道:“先生,请问你知道夹克是什么样的吗?”
“哦,杰克,你要那东西干什么?它是黑色的,像是表面有一粒粒黑芝麻的黑麦面包。哦对了,你要黑麦面包吗?”
“嗯,来两块吧,谢谢您的慷慨。”他记了下来。
他来到了菜市场,站在入口的摊位旁,礼貌的询问道:“先生,请问你知道夹克是什么样的吗?”
“杰克?你怎么来了。夹克?你又要干嘛。它是皮质的,油亮油亮的。还有再说最后一遍,我是女士。”
“感谢您,女士,我记住了。请给我来一小袋黑芝麻。”他记录着。
他来到了隔壁街的肉铺,寻着刀与案板的轰鸣,冲着里面喊“先生,请问你知道夹克是什么样的吗?”
“呦,杰克来了。你要这玩意干嘛。那东西比布衣硬,还难洗,你要穿吗?要我说还是算了,你穿更麻烦。”
“感谢您。请给我一块猪皮和猪骨。”
回到家,他把黑面包,黑芝麻,猪皮和猪骨放进锅里,再加上水,开始煲汤。
“让我见识一下这夹克是什么样的。”
汤好了。杰克舀起一勺,尝了尝。
是什么样的?
是胶质的,寡淡的,拼接的,透明的。
他皱了皱眉。
像是透明的,没什么特点。
夹克应该是什么样的?
他不记得了。颜色,形状都从指缝里溜走。
现在,这混乱的记忆也抓不住了。
一个盲人也能追求时尚吗?
如果你在10年前问杰克,他会回答“能的,我的朋友。时尚是没有门槛的。每个人都能追求时尚,时尚会让我们更好的活着,活成鲜艳的样子。”
如果你现在问杰克,他会回答
“我的心已经死了,我的世界是苍白的,容不下这鲜艳的东西。”
那句话:一个人想要夹克,于是他喝,他的世界从此变成了苍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