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短篇同人文初稿头脑风暴

六短篇同人文初稿头脑风暴

关于人物

1. 全名、出生年份/地点:威尔逊,出生于肯尼亚的一个狩猎家庭。

2. 社会阶层与人生作为:出身底层,父亲是白人殖民者雇佣的猎手,母亲是当地部族的女性。他一生以狩猎向导为业,常年游走于东非草原,为来自欧美的富人们追踪猛兽。他的人生主要是为有钱人狩猎,同时在与权贵的周旋中保全自己的尊严。

3. 性格特质:沉默寡言、骄傲自尊、清醒通透(他很享受)。

4. 难忘的事

十七岁那年独自猎杀第一头雄狮。他在烈日下追踪了三天三夜,最终在水源地与雄狮对峙。当猎枪的后坐力震得肩膀发麻时,他看着狮子倒下的眼睛,第一次明白“生存”二字的重量——他和狮子,不过都是草原上的猎物。

二十岁时救助一对迷路的英国夫妇。女人的丈夫被豹子咬伤,她跪在泥地里哭着求救,眼泪混着尘土糊了一脸。威尔逊背着男人走了三十里路,送到最近的急救站。男人醒来后瞥了他一眼,丢下一沓钞票,连句谢谢都没有,只叮嘱他不要对外人提起此事。威尔逊什么也没说,把钞票塞回女人手里,转身走进了草原。从那天起他就明白,这些远道而来的有钱人,心里没有狩猎的快乐,只有欲望与虚荣。

5. 笃信的事:草原自有其生死法则,虚伪的文明人永远不懂真正的勇气。尊严不是别人给的,是用自己猎枪和以生命为代价撑起来的。

6. 自我评价:“我这辈子没做过亏心事,也没向谁低过头。草原记得我的子弹,风记得我的脚印。至于那些城里人的故事,随他们写去吧——我的人生,从来不在别人的书里。”

 

关于矛盾冲突

核心情节:

梦醒后的威尔逊,盯着桌上那本《乞力马扎罗的雪》发愣。扉页上的铅字印着他的名字,可书里的他,就只是个“枪法很准的向导”,那些他亲身经历的生死、藏在心底的骄傲,一点都没有被写出来。

他越看越感到憋屈,抓起书,指尖狠狠戳着海明威的名字。凭什么?凭什么自己实实在在的一生,要被别人写成轻飘飘的注脚?那些他在草原上流过的汗、见过的人性丑态、坚守的尊严,难道就这么不值一提?

心里的火气越烧越旺,他盯着那个名字,像是要把纸看穿——这就是他最痛苦的矛盾:自己的引以为傲人生,居然是被别人所定义。

最后的选择:

威尔逊盯着书里的文字,内心翻江倒海。他纠结的是,自己到底是书里那个没有存在感的向导,还是那个在草原上握枪、看透内心的猎手?

最后他想通了,别人爱怎么写就怎么写,那些印在纸上的文字,困不住他真实的经历。他拿起笔写下那句话的时候,就已经做出了选择:不管别人如何定义他,他的生命永远在草原。

这个选择让他彻底释怀,真正的自己,从来都不在别人的书里,而在那片有风、有狮子、有猎枪的草原上。

 

关于场景

时间与地点

时间:海明威《乞力马扎罗的雪》出版后的第一个雨季。

地点:真正发生冲突的点是房间内

但是我着重描写的点,并不是房间内,而是草原

草原:雨季的草原弥漫着湿土和青草的腥气。远处乞力马扎罗山的雪顶,在云层里若隐若现。威尔逊带着年轻人追踪雄狮时,风穿过低矮的枝叶,发出细碎的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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